鞍山:“四岁男孩未婚未育证明”惊爆朋友圈

13.12.2017  12:25

  近日,一则“四岁男孩未婚、未育、未领养证明”的奇葩证明在鞍山的微信朋友圈里传播,引起了社会上的强烈关注。很多网友调侃说,要求出具该证明的公证部门不按逻辑“出牌”。昨日,记者从该证明的持有者隋先生及鞍山市公证处了解到,其实这则证明并不是公证处要求开具的。

  “鞍山市公证处,隋某出生于1957年,于1960年因打青霉素过敏死亡,死亡时四岁,未婚、未育、未领养子女……”12月9日,一则4岁男孩未婚、未育、未领养的奇葩证明在微信朋友圈中传播,引起了鞍山网友们的热议。“这个证明很奇葩啊,谁家孩子4岁就结婚生育?”很多网友认为,这则证明是在给出具该证明的社区和办理该证明的当事人出难题,完全不符合常识。

  那么,这则证明是如何出炉的呢?昨日,记者找到了出证明的当事人隋先生,他并不知道这个证明已经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但提起这个证明,隋先生也有些无奈。隋先生告诉记者,他总共兄弟四个。父亲去世后,留下了一处房产。十多天前,为了办理房产继承,他到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如何办理。就在房地产交易中心门口,隋先生遇到了一个房产中介公司的推销人员,该推销员声称,他能帮助办理房产继承手续,隋先生可以省去不少麻烦。因此,隋先生委托中介公司办理房产继承的相关事宜。中介公司也履行程序,索要各种证件。在查阅隋先生父亲的履历时,中介公司表示,隋先生的父亲有四个儿子,其中老二没有到场,无法办理。“我二哥4岁的时候就去世了。”隋先生当即表示,老二已经死亡。中介公司则表示,按照这一情况,隋先生需要提供他二哥的死亡证明给公证部门,再由公证部门履行程序,才能顺利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在现场,中介公司就告诉隋先生,如何写这个死亡证明,并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去盖章。

  就这样,按照中介公司的要求,隋先生来到社区开具了这则证明。昨日,隋先生拿着所有的手续到市公证处办理公证的时候,才知道自己的这则证明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隋先生表示,这则证明拿到手后一直在他那儿存放,他从未将该证明上传到微信等网络平台。但令人纳闷儿的是,网络上流传的那个证明虽然内容和他手里的证明大致相同,但笔迹完全不同,甚至段落分隔也不相同,并不是他手中持有的。隋先生也疑惑,这个证明怎么会出现在网络上。

  昨日,市公证处工作人员表示,公证处已经注意到了奇葩证明在社会上引起的恶劣影响。12月9日,公证处发现这则证明后,立即对近段时期内的房产继承公证进行了梳理,可并未发现证明中的隋姓当事人前来办理公证手续。也就是说,这则证明并不是公证处要求开具的。昨日隋先生本人也证实,证明是根据中介公司的要求开具的,而且之前从未到公证处办理该业务。对于这则证明,公证处工作人员表示,因为根据常规的房产继承手续的公证流程,对于财产继承有多名继承人的情况,虽然需要开具死亡证明,但程序非常简单。如果出现像隋先生这样,多个继承人中,一名继承人已经死亡,而且年代遥远,无法出具医院或公安部门的正规死亡证明,公证处会要求当事人到死者墓地拍照,或者直系亲属、知情人到公证处进行证明并签订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如果上述方式仍然无法实现,才会选择由社区开具证明,证实死者已经死亡。“但也不需要说明4岁男童未婚、未育、未收养子女。”工作人员表示,公证处不会闹出这样的笑话。

  记者随后从社区了解到,现在社区已经很少遇到要求开这种奇葩证明的情况了,而且一些无法证实的事情,社区是不会违背规定去开具证明的。

  千山晚报特别报道组


(责任编辑:李京) 作者:千山晚报特别报道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