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局荣获 “2013-2016年度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称号

11.02.2018  18:02

  近日,中共鞍山市委和鞍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表彰2013-2016年度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鞍委〔2017〕87号),鞍山局被评为2013-2016年度年度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

  三年来,鞍山局严格按照中央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要求和市委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深入开展各项寄递渠道专项整治活动。积极与鞍山市寄递渠道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密切沟通协作,并将寄递安全纳入年度综治考评体系,扎实有序推动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等举措落实,寄递渠道应急管理能力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都得以有效提高,实现了全市寄递渠道安全齐抓共管的格局,全市寄递行业安全有序平稳运行。

  下一步,鞍山局将以获此殊荣为激励,继续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维护寄递渠道安全生产秩序,为保障行业平稳有序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