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大到海城就《鞍山水土保持条例》(草案)征求意见

27.07.2015  09:40



7月22日,鞍山市人大调研组来到海城市,就《鞍山水土保持条例》(草案)开展征求意见工作。海城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彪,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王伟臣及水务、国土、环保等部门负责人参加征求意见会。

会议听取了海城近年来关于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的汇报。多年来,我市不断加强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领导,从政策上、机构建设上、资金投入上都给予了倾斜和扶持。截至目前,我市共完成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5条,累计投入资金达4154万元,共完成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7240公顷,完成“四荒”治理面积9300公顷,使得我市的水土流失治理工程稳步推进,治理区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会上,各部门负责人还就《鞍山水土保持条例》(草案)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据了解,此次的《鞍山水土保持条例》(草案)是在原有的《鞍山水土保持条例》基础上做出的详细修改,共涉及到了水土流失预防、水土流失治理、监督管理与法律责任三方面内容。内容涵盖了水土保持规划、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监测和监督等,对于改善鞍山地区的生态环境、推动全区的生态文明城市建设都具有积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同时《条例》(草案)还对实践中比较突出的违法行为做出了强调,细化了法律责任条款。

调研组对我市的水土保持工作情况给予充分肯定,认为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都符合实际,很全面,很有指导作用。回去后,将会认真吸纳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整合,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条例》,为鞍山市水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