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切实抓好国有林场改革工作

30.03.2015  11:44

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对林业工作发展的鞭策,是破解长期以来制约林场林区发展体制机制障碍的战略性和根本性举措,也是更好地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提升生态公共产品供给能力、改善林区民生的迫切需要。

为尽早科学谋划,提前安排鞍山市国有林场改革,如期完成国家、省交付的国有林场改革各项工作任务,切实将国有林场改革作为当前鞍山林业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任务来抓,让广大国有林场职工分享改革成果,让林场职工从改革中获益。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开展好文件的研究、讨论工作,营造好改革前的舆论氛围。

二是根据《辽宁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国有林场摸底调查的工作的通知》和《辽宁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国有林场改革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开展国有林场改革基础数据摸底调查和国有林场调研工作。

三是积极筹备全市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会议。在当前春季护林防火任务十分紧迫的形势下,3月27日,以鞍山市林业局办公室文件的形式下发了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林业局和各国有林场按照中央确定的总体目标和省林业厅的统一部署,研究、讨论下一步全市国有林场(含国营苗圃)改革办法,改革成本测算,着手制定国有林场改革预案设计,重点是对国有林场属性界定、事业编制核定、富余人员安置、公益林管护、森林资源消长、林地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后林场发展问题及社保、债务等历史遗留问题和改革的发展建议等相关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