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局开展化妆品经营企业集中整治工作

17.03.2015  15:17

为加强鞍山市化妆品经营环节的监管工作,规范和整顿全市化妆品流通秩序,打击化妆品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自2015年3月16日起,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全市开展为期2个月的化妆品经营企业集中整治工作。

此次集中整治将小商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超市、便利店、化妆品专兼营店、药店等列为重点检查场所,将市场安全风险度较高的祛痘、祛斑、烫发、染发、婴儿和儿童用化妆品以及流通范围广、消费量大、消费者关注度高、投诉举报频次高的化妆品列为重点检查品种。重点检查化妆品“四无”产品,既无《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化妆品、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化妆品、无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无进口化妆品批准(备案)的进口化妆品。强化我市化妆品经营企业建立健全供应商资质档案、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以及台账管理制度等。

鞍山市食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对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落实;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化妆品及时采取下架、暂停销售、信息通报等有效措施;对违法违规经营的企业,一律依法严肃查处;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