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局强化“三个同步”积极推进投资和服务便利化改革

01.06.2017  08:20

鞍山市食药监局按照鞍山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投资和服务便利化改革、特别是深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改革的总体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对本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确认、流程再造和标准化、权责边界清单制定等三项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鞍山市食药监局充分认识到推进投资和服务便利化改革、特别是深化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改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参加辽宁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局党组高度重视,把此项改革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在全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辽宁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电视电话月会议召开后,鞍山市食药监局立即召开局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如何全面落实推进投资和服务便利化改革工作,结合本单位的职责和现有行政审批工作实际,建立了由局长牵头,分管局长具体负责,行政审批、政策法规和相关业务监管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协调机制,并将具体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制定了时间表、任务单,确保各项责任落到实处,全面推进改革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迅速确认行政权力事项。行政权力事项确认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全面落实改革任务的一项基础性工作。鞍山市食药监局按照编办、政府法制办、审批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投资便利化改革和县区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要求,本着“应进必进、能放则放”的原则,对全局的所有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迅速开展了一次全面深入的大摸排、大清底,由相关业务处室认真研究,尤其对拟下放的权力事项反复斟酌推敲,并经局长办公会专题讨论后,对所有权力事项进行了重新确认,形成了新的行政权力目录清单。对“药品零售企业经营许可证审批”等6项行政许可事项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等3项其他权力事项确认保留;对“《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审批”等1项行政许可事项确认下放至县(市)区局;对“保健食品经营备案登记证办理(仅限药品批发企业)”事项确认取消;对拟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明确要求相关业务处室做好下放前的流程再造和标准化工作,下放后的跟踪指导和服务工作要及时跟进,确保各县(市)区局接得住、管得好。

三是依法制定审管权责清单。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和“审批权与监督权既相互分离又相互制约”的要求,鞍山市食药监局在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指导下,认真梳理和厘清新的行政审批体制下审批与监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边界,对法律责任、数据信息支撑、专业技术保障、审批信息交换、政策法规调整、下放事项承接、档案信息共享、相关业务培训等8个方面的审批与监管权责进行全面梳理、精心研究,制定形成了标准明确、程序严密、运作透明、制约有效、权责分明的审批与监管权责边界清单。鞍山市食药监局的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职能划转审批局后,工作重心将放在强化监管上来,并将及时向市审批局提供技术保障、专家服务、信息共享、政策法规、业务培训等方面的工作支持。

四是稳步推进流程再造和标准化工作。鞍山市食药监局在“两集中、两到位”的基础上,对确认保留的9项和下放的1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逐项拆分、科学分类,细化标准、明晰流程,研究制定新体制下的新流程,确定加大“即办件、处室办件的比重”,按照“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减少申报材料数量,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限,明确新的工作流程的责任主体,确定新审批体制下的行政审批现场踏勘和专家认证的工作机制和操作程序,并按照审批标准化的模式制定形成了新的行政权力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