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局约谈网络订餐交易平台

31.05.2016  06:02

网络订餐黑幕曝光以来,鞍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迅速反应,科学部署,积极地开展了一系列网络订餐监管工作。在前期科学部署、调查摸底、舆论宣传工作的基础上,日前,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饿了么”、“美团”、“美团外卖”(大众点评)、“百度外卖”等多家第三方网络订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鞍山地区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向其解读《食品安全法》及《辽宁省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指导意见》。强调了第三方平台的法律义务及责任,同时提出了相关要求,正式实现了与第三方平台的对接。

第三方平台主体资质:应具有营业执照、行业许可;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联系方式;建立健全送餐人员健康档案;具有送餐设备的合格证明及消毒记录等相关材料。

第三方平台法律义务:应对入网餐饮服务单位的相关资质进行严格审核查验,包括: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法人身份证或代理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店面、就餐场所、后厨及法人(负责人)与之合影的照片;餐饮单位从业人员健康证。并将上述信息在第三方平台的门户网页上进行公示。(只有《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明》的餐饮单位不可以入网)

对第三方平台的相关要求:按照约谈内容完善平台自身主体资质;严格按照约谈要求对拟入网餐饮单位资质进行审核查验;对已入网的餐饮单位资质进行重新审核,资质不完善且不能补充的,应做出强制下线处理;入网餐饮单位定期上报备案。第三方平台每季度要将入网餐饮单位名单按区域划分向所在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备案,并接受所在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各县(市)区网络餐饮监管情况进行总体协调和指导。

食品安全约谈,是指为落实食品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由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督促、警示、诫勉谈话。凡被约谈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约谈记录一律抄送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约谈记录载入被约谈对象信用档案。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需要适时对约谈事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拒不履行约谈提出的整改要求的,列入鞍山市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

通过约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将第三方平台纳入监管视线,实现了数据互通。各级监管部门将及时根据日常巡查、第三方平台通报、投诉举报等渠道,对无许可从事网络经营的餐饮黑加工点及从事网络订餐餐饮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查处,保障网络订餐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