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森林抚育试点纳入市财政2015年财政预算配套项目

26.11.2014  15:51

根据鞍山市财政部门要求,鞍山市林业局结合国有林场和森林经营工作的实际,认真编制3个“大专项”和2个“小专项”。3个“大专项”,并上报市财政。

经过鞍山市财政和市林业局商讨和全市林业项目通盘统筹,拟将中央财政森林经营配套工程、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道路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和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及自营经济发展日常管理、防火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经费纳入2015年财政预算项目。特别是市财政针对中央财政森林经营配套工程再次听取了纳入预算的理由和依据后,决定纳入2015年财政预算内容,将首次对鞍山市森林经营注入资金,实现突破。将改变鞍山市“只有造林资金,没有森林经营抚育的投入”的现象,极大地推动全市森林经营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