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简政放权要破壁垒有作为

29.04.2015  11:20

  把简政放权作为改革的“先手棋”,在全省率先提出建立权力清单制度的鞍山市,大胆创新,两年来不断加大简政放权力度,打造服务型政府。总结两年的改革实践,鞍山市市长吴忠琼有四点深刻体会。

  ■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具体体现,只有深刻领会、全面吃透中央和省改革政策精神,以壮士断腕、破釜沉舟的勇气和决心,解放思想、勇于担当,才能突破壁垒、有所作为;

  ■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是破解当前经济下行压力的有力武器,我们面临的所有困难归根结底是体制机制问题,只有通过深化改革、简政放权,才能打破束缚、激发活力、渡过难关;

  ■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是打造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举措,通过简政放权激发了全民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力。目前,到鞍山投资落户的客商纷纷表示企业办事环节明显减少,流程更加清晰,效率显著提高,鞍山的投资服务环境大幅改善;

  ■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是抢抓新一轮东北振兴机遇的必要条件,只有通过简政放权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把政府该管的事情管好,把不该管的事情放开,才能集中精力更好更快地承接中央新一轮支持东北振兴的各项政策措施。

  2013年以来,鞍山市按照中央和省的总体部署,走出去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深圳特区等先进地区改革经验,坚持顶层设计、全盘谋划、高位推进、落地生根的总体思路,以清权确权为先导,以权力下放为核心,以优化流程为重点,以严格控权为保障,自上而下、环环相扣,系统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努力构建服务型政府。

  在3月31日召开的全省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工作现场会上,鞍山市市长吴忠琼介绍,鞍山市的主要做法是:

   全面清权

  厘清权力边界

  针对市级行政权力底数不清、边界不明、流程复杂、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鞍山市把清权确权、制定权力清单作为统领简政放权的抓手。一是自上而下开展清权确权。成立了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鞍山市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实施意见》,确定了以清权确权为突破口的改革思路,明确了改革的“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书”。二是科学构建权力清单制度建设体系。坚持以“清理范围、权力事项、参与对象”三个全覆盖为原则,从“权力取消、权力下放、权力转移、权力优化、权力公开”五个方面入手,以省以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为标准,对全市69家市直部门和中省直单位的9大类行政权力进行了全面清理。三是确保权力清单清晰明确。针对权力交叉、流程复杂、时限冗长等难点问题,鞍山市推进“大部门制”改革,科学整合职能部门,将建委、城建局、房产局整合为住建委,将农机局、农垦局、动监局、粮食局划入农委,将中小企业局、鞍钢办划入经信委,重组交通委、旅游委等部门,做到人随事走,编制随人走,权力随职能走。同时,对12家行政权力比较集中的部门,逐项进行权力审核,凡是上级政府取消的、没有上位法依据的一律取消,并制作清单模板在全市推广。通过部门“自我革命”,清理后保留市级行政权力318项。

   积极放权

  激活体制机制

  2013年以来,鞍山市在承接省级三轮较大规模下放行政权力的基础上,按照“能放就放、应放必放”原则积极放权。一是向城区开发区放权。 2013年,在省要求下放22项权限的基础上,市政府向城区开发区分别下放52项和54项市级管理权限。 2014年,全市城区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8.1%,引进域外资金增长20%。二是向开发园区放权。对全市19个开发园区实行下放事权、财权、人权和强化目标管理的“三放权一强化”改革,向开发园区下放47项市级管理权限。 2014年,全市开发园区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3%,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8.3%。三是做好下放权力的“接、放、管”。在权力交接的过程中,注重放管结合,权责同步下放,严格交接程序。同时,坚持扶上马送一程,住建、规划等专业性强的放权部门直接下派业务骨干到基层工作,所有放权部门通过集中培训提升基层承接能力,并定期开展督查指导解决权力承接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权力下放接得住、管得好、用得实。

   规范用权

  提高审批效率

  鞍山市在放权的同时,大力精简优化审批流程,切实减少工作环节,规范行政裁量权,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一是串联改并联。对部门内部和多部门审批事项,实行一口受理、同步审批、统一送达。如2013年出台了《鞍山市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方案》,将项目审批由原来的串联审批改为在项目立项、用地审批、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备案五个阶段的并联审批。每个阶段由一个牵头部门统一受理,改变了以往办理一个项目需要跑几十个部门、盖上百个公章的现象,实现从项目立项到施工许可的审批时间由203天压缩到最短32天。积极开展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改革试点,2014年12月1日首张“三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面世。二是前置改后置。鞍山市逐个部门、逐项权力、全口径清理前置审批要件,特别对于涉及多部门的前置条件,能取消的取消,能简化的简化,能通过后续备案等方式解决的后置解决,必须保留的前置审批要件及时公布审批许可目录。如市房地产项目批准方式已由核准改为备案,项目立项取消规划、土地前置审批,将人防、消防等前置审批由规划阶段后移到施工许可阶段。同时,2014年初,鞍山市全面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放宽市场主体准入限制,推行“先照后证”管理,实行企业注册登记零门槛、零首付、零审查、零收费,激发了民众的创业热情。2014年新设公司制企业3421户,增长60.1%;新增企业注册资本243.5亿元,增长2.8倍。三是分散改集中。2014年,政府加大投入新建了2.8万平方米的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将保留的318项市级行政权力全部纳入中心集中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限时办结,并实施了“说清楚、建联系、早介入、先安排”的“导服四步法”,给企业和个人带来极大便利。

   严格控权

  打造阳光政府

  鞍山市把保留的权力装进制度的 “笼子”,全方位接受监督。一是晒权力清单。2014年底,通过政府网站将318项市级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图面向全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同时,根据政府职能转变、法律法规变更和经济社会发展,建立权力清单的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强化全过程监管。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对进驻办事大厅的40多个部门200多个窗口实施行政权力电子监察,对大厅办理、网上审批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管。三是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积极开展消费投诉、经济违法行为举报、行政效能投诉“三台合一”改革试点,设立“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覆盖43个部门、87部公开投诉电话,实现了统一接听、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四是积极推进责任清单制度。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健全问责机制。出台了《关于集中整治全市各级机关不作为乱作为等工作作风突出问题的十二条规定》,集中整治庸懒散拖、纪律涣散、效率低下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深化改革的各项方针政策,持续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工作,为加快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做出应有的贡献。

  鞍山市工商人员为外国投资者颁发“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

  鞍山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工商局外企处登记窗口的宋留新,总结出“导服四步法”,给企业和个人带来极大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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