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起 鞍山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最高罚款50元

04.07.2017  18:44

  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走、过马路不看信号灯指示、骑自行车等红灯非要跨过停止线……这样的交通违法行为将受到最高50元、最低5元的罚款。7月3日,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表示,即日起,鞍山将严厉整治行人及非机动车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鞍山市交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为了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保护人民群众出行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鞍山决定加强对行人、非机动车的管理,根本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保障全市人民的出行安全。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横过机动车道应当走过街设施或人行横道,按照人行横道信号灯指示通行,不得跨越道路隔离设施,违者将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遇停止信号时,应当将非机动车停在停止线以外,不得闯红灯。违者将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对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依法扣留非机动车。

  对拒绝、阻碍民警现场执法行为的,将对其采取“体验式”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曝光,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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