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酒后驾车回家 保安举报“露馅”

16.06.2015  16:46

  12日晚上11点多,一名40多岁男子,酒后驾车回家,与铁西永乐某小区保安发生冲突,保安员发觉他酒气冲天,举报其酒驾,经查,男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

  交警铁西大队警长蒋旭说,12日晚上11点多钟,他们接到指挥中心指令,有一名男子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他们立即赶到现场调查此事。

  原来,住在铁西区永乐某小区的一名40多岁男子驾车回家,因为车进小区时,抬杆速度慢了等问题,与小区的保安员发生争执。双方甚至出现肢体冲突,有人报警后,永乐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将当事人带到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在处理过程中,涉事的保安员说,他闻到驾车男子身上有一股酒味儿,于是,办案民警及时通知交警部门到现场取证。

  铁西大队值班民警赶到永乐派出所后,经过现场进行呼气式检测,男子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7毫克,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据了解,人体内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在20至80毫克的,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从小区门口的视频监控里看,男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证据确凿。根据《交通法》的规定,交警部门给予男子罚款1500元钱,驾驶证一次记12分的处罚。关于他酒后与保安员发生肢体冲突的问题,永乐派出所民警正在调查取证。

  截至记者发稿前,此事还在进一步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