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高中招生要按规矩来

16.07.2015  14:01

  中考结束,家长又把目光聚焦在了公办和民办高中招生上,希望凭借各自优势挤进“性价比”最高的学校。昨日记者了解到,市教育局对此明确表示,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招生要全部列入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据了解,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招生要全部列入计划,并向社会公布。严禁以择校生、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复读班或复读学校。普通高中的班额标准为45人,最高班额要控制在50人以下,有条件的优质高中班额要逐步减少,实行小班化教学。另外,今年妇联和教育局面向全市贫困家庭迎接初中毕业生女学生,招收春蕾生120人,其中市内、海城、台安和岫岩各30人。春蕾班面向市内单独招生40人。

  按照要求,民办高中录取时必须向新生下达市教育局监制的“2015年鞍山市民办高中录取通知书”,否则视为非注册学籍学生。另外,被我市各高中录取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市教育局不予注册学籍。由于国家对学籍实行电子化信息管理,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开学前办理好第二代身份证,否则无法建立学籍。市教育局相关人士表示,实行电子学籍将有效杜绝假学籍、“套牌学籍”,遏制不正当转学、择校等情况发生。学生转学时,各环节均在网上进行,家长只需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即可,无需往返奔波。另外,由于电子学籍里不光是冷冰冰的分数和就读地点,还将有综合评价、社会实践、家庭状况等多项内容。由于电子学籍号带有唯一性和终身性,这也就使得毕业后“电子学籍”还将继续发挥功能:买房、就业或许都会用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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