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高空扔垃圾 险些砸路人

18.03.2015  17:49

  “早晨去上班,突然一袋垃圾从头上飞过,差点砸到我。“17日,海城市民张女士反映,最近,她家所住居民楼经常有市民“空投”垃圾袋,实在是不道德,希望通过媒体呼吁市民提高自身素质。

  据张女士介绍,她家住在海城市白杨小区三组团,16日早晨7点半左右,她正准备去上班,刚走出楼宇门,突然从她头上飞过一个垃圾袋,砸在她脚旁边,甩出来的垃圾弄脏了张女士的鞋子。“当时吓我一跳,幸好没有砸到我。”张女士说。

  张女士告诉记者,现在小区每个楼楼下都摆放有垃圾箱,只要下楼时顺手把垃圾拎下来,放进垃圾箱中就可以了,非常方便。真不知道那些随意从楼上往下扔垃圾的市民是怎么想的,万一伤着人怎么办?

  随后,记者从附近一位一楼门店居民了解到,这里类似的事件时有发生,有的市民从楼上顺手就扔下瓜果皮,还有的市民家里两口子吵架什么都往外扔。“有一次楼上不知道谁家扔出一部手机,把楼下停着的一辆车砸出一个坑。”居民王先生说,高空扔东西,不仅会给他人带来安全隐患,还影响了周围的生活环境,这种行为非常不道德,他希望住在高楼的市民,能做一个文明市民,不要随便向窗外扔东西。“空投“物品,砸伤行人、砸坏财物,这样的事情发生后,往往很难找到肇事者,遇到这种事情怎么办?对此,记者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对高空抛物行为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