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集团启动“鞍钢楷模”评选表彰活动

06.04.2016  16:24


  为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鞍钢宪法”精神和典型辈出的优良传统,3月30日,鞍钢集团启动首届“鞍钢楷模”评选表彰活动。
  整个评选表彰活动分为发布评选通知、发动职工群众推荐、遴选候选人、广泛征求意见、上报候选人材料、公示正式候选人、投票评选、确定表彰名单、隆重表彰等9个阶段进行。为确保评选活动取得实效,鞍钢集团对评选标准、奖项设置、表彰人数、评选范围及推荐办法等均做了明确规定。
  一是明确了“鞍钢楷模”的总体标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诚企业,热爱岗位,拼搏奉献,积极为鞍钢发展作贡献,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是社会公众和职工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在此基础上,不同类别的奖项还制定了更加具体的评选标准;二是明确了奖项设置和表彰人数:活动设“敬业爱岗楷模”、“崇德向善楷模”两类奖项,每个类别表彰人数不超过10名,总计不超过20名,其余正式候选人将被授予“鞍钢楷模”提名奖;三是明确了评选范围:评选表彰活动面向鞍钢集团全体职工,候选人可以是职工个人,也可以是事迹特别突出的集体;四是明确了推荐办法:活动采取职工群众推荐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各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接受职工群众推荐和单位、团体推荐候选人。广大职工群众也可直接向“鞍钢楷模”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推荐候选人。对获得国家、省、市等先进典型荣誉称号的可优先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