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公布211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

26.06.2016  19:25

  沈阳晚报、沈阳网讯(记者 唐心萌)6月23日,省政府办公厅公布《辽宁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2016年)》。辽宁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目录共计211项,包括“设立临时停车场审批”、“经营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物业服务企业资质核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许可证核发”、“烟花爆竹零售许可”、“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等审批事项在内。“后置审批”指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再办理行政许可审批手续,取得许可证或相关文书、证件的审批机制。所公布的审批事项均在工商登记后实施审批,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擅自设置或变相设置为前置审批,同时还将进一步优化登记审批流程,做好信息互联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