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公安厅出台16项政策措施支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

21.12.2018  17:23

  快速受理民营企业报警求助、慎用羁押性强制措施、加大涉民营企业矛盾化解工作力度……为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履行支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职责,为全省民营经济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12月19日,省公安厅在已出台的便企惠民服务举措基础上,再推出支持服务民营企业发展的16项政策措施。

  涉及民营企业的犯罪线索,充分调查、审慎立案。对因经营管理不规范引发的问题,除法律明确禁止外,不以犯罪对待。对于涉及民营企业的民刑交叉案件,民事案件经人民法院受理审判的,刑事案件立案需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

  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性措施。在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中,准确区分犯罪嫌疑人个人、其他家庭成员财产与法人财产的界限,严禁超范围、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资产,最大限度减少侦查办案对民营企业正常经营造成的负面影响,让企业在每一次执法活动、每一个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严格规范对民营企业的检查行为。严格落实“四不两直”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要求,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的自主权和平等地位,严禁巧立名目、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建立完善警企联系机制。深入开展“进企业、访民情、送服务、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为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在大型民营企业设立警务工作站,并辐射周边企业,滚动排查涉企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积极帮助企业化解内部矛盾纠纷。主动为民营企业提供信息咨询、防范指导、安全培训等服务,提升民营企业抵御各种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周边巡逻防控及治安环境治理,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合法权益。

  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交管定制服务。对民营企业一次性购买5台以上机动车的,交警部门派员登门办理车辆登记注册业务;对民营企业提出的不可解体超限运输车辆通行提供高速公路临时交通管制或护送服务;民营企业的大中型通勤客车可借用城市公交专用道通行;对全省从事客运、危化品运输的民营企业提供交通出行安全提示指导服务。

  此外,省公安厅推出的新政策措施还包括,保障民营企业被监管人员行使企业管理职能;全面清理尚未办结的涉民营企业积案;对民营企业向公安机关提出的投诉举报,建立一案双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