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领导干部在纪律面前必须增强"自我意识"

03.07.2015  04:49

领导干部在纪律面前必须增强“自我意识”

———二论把纪律挺在前面

  剖析我省一些领导干部走向腐败的案例,会发现如出一辙的轨迹:违法始于违纪,违纪则源于在纪律面前毫无“自我意识”,成为游离于纪律之外的“特殊人”。只严格要求别人,不严格要求自己,对别人讲纪律,对自己无约束,有的甚至台上反腐败,台下搞腐败。这种领导干部漠视纪律的现象,当引起我们思考和警醒。

  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做出这样的判断,一个重要的依据是仍有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没有管好自己,在纪律面前失去“自我意识”,各项纪律、规矩在他们那里留“暗门”、开“天窗”,甚至被抛到脑后,硬约束变成了“橡皮筋”,最终在党纪国法面前自己绊倒了自己,有的直至身陷囹圄。当前再三强调领导干部要首先把纪律挺起来、立起来,就是因为这个“关键少数”如果管不好,对党的事业危害极大。他们位居高位,一人不正,影响一片;他们手握重权,一旦滥用,损失巨大,影响极坏。

  领导干部在纪律面前增强“自我意识”,就是要唤醒他们的党章党规意识,唤醒纪律意识。要认识到在遵守党纪上没有“特区”,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特殊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必须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努力为党工作,无论党龄长短、职务高低、功劳大小,都要毫无例外地遵守党纪,无论谁违反党纪,都要受到追究。要把自己摆进去,把自己摆到问题里去,把自己摆到群众的监督里去,把自己摆到纪律的约束里去,决不能让党纪成了摆设,成为“纸老虎”、“稻草人”,决不允许让党组织成为各取所需、自行其是的“私人俱乐部”。

  领导干部在纪律面前增强“自我意识”,就是要率先垂范,管住自己,做出榜样。在沈阳解放初期,时任沈阳特别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的陈云非常重视入城部队的纪律,要求接管后的一切财物、家具都要留在原处。当警卫员私自把宾馆的沙发垫搬到陈云的住处时,陈云发火了:“我下的命令,自己不执行谁执行。我20多年的党龄了,怎么能带这样的头呢?”正是有着严明的党的纪律,我们党才得以凝聚人心取得胜利。“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己不正焉能正人”。可见,领导干部的位置越高,越要严格执行纪律,若拿着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领导干部的公信力何在?党的形象何在?

  领导干部在纪律面前增强“自我意识”,就是要自觉行动,立行立改。关于作风问题,曾下发若干个文件却管不住一张嘴,但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却立竿见影、成效显著,原因何在?就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带头,拿出了实实在在的行动。5月14日,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暨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议,李希书记代表省委、代表全省党员领导干部向全省作出“八个带头、八个自觉”的庄严承诺。全省人民在看着领导干部,他们不仅看领导干部说了什么,更重要的是看领导干部做了什么,做得怎么样。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常纳诤言,常思己过,闻过则自省,有过则立改。这样才能防微杜渐,在“八个带头”上更坚决,在“八个自觉”上更主动。

  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是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路径和根本,抓住了领导干部就牵住了“牛鼻子”。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做“三严三实”的好干部,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锤炼出一支政治上靠得住、纪律上守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队伍,以优良的作风、崭新的风貌谱写好中国梦的辽宁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