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月的通知

31.05.2016  06:01

各市及绥中、昌图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绥中、昌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17部门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通知》(食安办〔2016〕7号)精神,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辽政发[2015]42号),现就今年6月份组织开展全省第四届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2016年食品安全宣传月的主题为“尚德守法 共治共享食品安全”。

二、活动目的

进一步推进食品行业公德建设,巩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与品牌声誉,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发挥市场在食品行业资源配置、行为约束等方面的作用,培育形成更多自发的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和调节手段。推动食品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安全保障能力和生产经营管理全面升级,满足人民群众从数量需求向安全、优质、健康需求的结构性转变。动员广大社会公众积极参与智慧分享和实践创新,畅通信息公开与民意表达渠道,拓展外部联动和社会监管途径,完善全社会参与食品安全协同共治的接口设计和服务。

三、宣传内容

(一)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用“四个最严”保障食品安全的要求,推动各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不断强化监管执法,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加快完善统一权威的监管体制和制度。

(二)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特别是2015版《食品安全法》。

(三)宣传食品安全科普知识。

(四)宣传各地、各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举措和成效。

(五)组织媒体深入食品生产经营一线,了解食品产业链,并进行正面宣传报导。

四、活动安排

6月2日上午,各级食安办结合本地宣传工作的实际,安排不同形式、丰富多彩的食品安全月启动活动(仪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展示我省食品安全治理成效。省政府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可会同本系统下级单位开展宣传活动。省政府食安办将深入各地参加基层的宣传活动。

(一)省级层面。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制定的开展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具体形式和内容见《2016年辽宁省食品安全宣传月重点活动工作方案》(附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方案要求安排好各项活动。

(二)市县层面。各市、县(市、区)政府食安办按照统一时间要求,启动本地区宣传月活动,活动内容在突出本地区工作重点的基础上,重点组织好食品安全“四进”系列活动,今年的“四进”活动中要大力组织媒体走进社区,深入企业,将本系统组织的宣传活动与媒体采风工作相结合,真正让媒体发现基层食品工作的亮点,传播社会。做到进得去、报亮点、获成效。各市要认真落实各成员单位和县(市、区)“四进”的具体名称与数量,检查其活动月期间的进入成果,将基本情况和成效汇总写入活动月工作总结。

(三)社会层面。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全力动员本地媒体、企业、社区居民,积极踊跃参与到宣传月活动中来,激发活动的感染力和表现力,形成浓厚的全社会宣传氛围。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各级食安办积极会同本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组织协调和统筹策划,切实保障人员和经费投入。要加大对宣传月筹备工作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和责任落实到位。要对潜在的安全风险制定应急预案,严密部署灾害预防、交通疏导。

(二)突出宣传主题,注重活动实效。要突出宣传主题,积极联系报刊广电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参与宣传报道,做好新闻服务工作,切实形成全媒体覆盖格局。要注意提高宣传活动的群众性和实效性,把握广大公众的兴趣习惯,采用通俗易懂的表现形式,突出入耳入脑的传播效果,让人民群众有良好的获得感。

(三)创新活动形式,形成互动传播。要树立敢于创新的宣传月活动风格,积极实践社会化的宣传策划和推广手法,要切实提高宣传文案设计能力,积极应用制图制像等可视化技术,增强内容表现力和感染力。

(四)严守八项规定,维护良好形象。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严格按照勤俭节约、务实高效原则,着力提高活动实效,严禁铺张浪费、大讲排场主义和各种形式主义。

(五)及时反馈进展,总结经验成效。各市、县(市、区)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月前后及期间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研判,稳妥发布信息,及时回应关切,确保舆论环境平稳有序,同时注意总结本地区的活动成效和经验,总结报告于7月6日前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传应急处。

联系人:崔大为

电 话: 024-31607001(兼传真)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2016年辽宁省食品安全宣传月重点活动工作方案

辽宁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2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附件

2016年辽宁省食品安全宣传月

重点活动工作方案

一、组织参加食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

组织我省各界人士参加食品安全知识网络竞赛,并积极推广国家根据全体网民答题结果有针对性制作的漫画、信息图等可视化宣传作品。

二、充分发挥社区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一线宣传矩阵作用

根据根据《财政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下达2015年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5]77号),全省建立了400个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2016年的食品安全宣传月是首批科普宣传站建成后的第一个食品安全宣传月,设立科普宣传站的社区,务必按照“四好”原则,组织好讲座,发放好资料,办好志愿结对,做好联动宣传。为基层科普宣传工作树立榜样,为下一批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建设打好基础。省政府食安办已组织部分食品安全法宣传品发放基层,并将对各市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

三、集中播放食品安全系列电视片

组织各级政府食安办协调广播电视机构集中播放国家摄制的食品安全系列纪录片和专题片,组织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人和质量安全控制员收视央视播放的相关系列节目,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守法自觉性。同时,扩大社会科普宣传范围。

四、组织参加国家展览会和30人论坛活动

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组织有规模的辽宁食品生产流通企业和检验机构,参观“第三届中国国际食品安全与创新技术展览会”,学习、考察、引进食品安全控制、检测、追溯等领域的新成果和应用设备。由省政府食安办组织选派记者与本省大V参加国家“应用大数据—助力新食局”新媒体传播技能公开课和“中国食品安全30人论坛—自媒体训练营”,提升我省传媒人士的食品安全专业知识和新闻专业素养,更好的为辽宁食品安全新闻宣传工作服务。

五、食品安全 “四进”系列活动

(一)食品安全进社区

1、动员基层管理机构和社区志愿者,举行食品安全宣传咨询活动。各社区要通过设立展板、咨询台等形式宣传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接受现场咨询投诉,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组织志愿者开展食品安全讲座,在老年活动场所组织饮食营养和健康宣传教育活动,向社区群众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切实提高百姓对劣质食品危害的认识,惩治不法造假行为,加强群众监督能力,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2、今年的食品安全进社区活动须邀请本地媒体参加,尽力营造专家、媒体、居民互动氛围。

(二)食品安全进企业

1. 组织社会公众及媒体走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了解相关企业食品安全标准规范、业务技能;了解相关食品企业及从业者如何举行落实主体责任、坚守道德诚信的方法。通过开放活动,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进一步强化自律守法行为,全面健全主体责任运行机制。

2.各级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监管单位选择一个重点企业深入进去组织开展宣教工作,建立示范单位,并适时总结推广落实主体责任好的典型企业向群众开放感受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督促食品行业协(学)会、大中型食品企业组织在活动月期间开展至少1次集中活动。

(三)食品安全进学校

1.针对青少年人群,结合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和学校周边餐饮零售食品综合整治行动,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课堂宣讲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激发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参与热情,带动家庭成员和全社会树立共责意识与科学观念,通过集中学习宣传,使中小学生基本掌握预防食物中毒的知识。

2.各级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教育部门要联合选择一所学校,组织开展课堂宣讲示范活动,并邀请媒体参加食品安全公开课。

(四)食品安全进农户(渔村)

1.围绕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对违法添加和不合理使用农药兽药等问题,深入田间地头,挨家挨户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讲解,着力提高广大农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规范种养殖行为。

2.各级农业、畜牧、水产监管部门在活动月期间主动深入一个村屯组织宣教活动,活动要求要留下工作痕迹,形成工作总结报送政府食安办。各市政府食安办在宣传月活动总结中要陈述本地区“四进”活动开展成果,省政府食安办在本年度绩效考评时查阅各市和有关部门“四进”活动工作内容。

六、相关厅局专题活动

(一)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1.开展食盐安全宣贯活动,围绕“坚持科学补碘,建设健康中国”主题理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想群众讲解真假碘盐的鉴别方法。联合新闻媒体,在报刊、网站刊登公益广告,提升消费者食盐安全保健意识。

2.开展食盐安全教育培训,强化主题责任意识。组织食盐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把检查、监督、指导和学习、培训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法规、规章及食盐安全政策的宣讲和培训,引导本行业从业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提高依法经营自觉性,营造诚信经营氛围,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和价值取向。

3.开展“食品安全四进”活动,提升优质食品的市场影响力。组织食品安全专家进企业,开展食品安全“问诊”活动,促进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加强学习交流,引导我省食品企业走出去,组织参加“第四届中国国际食品安全与创新技术展览会”,做好“食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组织活动。

(二)省教育厅

1.组织召开全省农村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现场会,邀请专家对重点防范环节进行培训,总结宣传辽宁省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经验,同时就农村中小学食品安全问题在制度建设方面,以及重点防范领域上一场现场教育课。

2.组织全省中小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重点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执行学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程,确保各中小学校食品安全。

3.举办“学校食堂开放日”活动,为社会了解、监督学校食堂创造有利条件,并与家长进行有效沟通互动,引导家长学习饮食科学常识。

(三)省公安厅

1.展示工作成果。组织各市集中展示今年以来各地公安机关打击食品犯罪的成果,教授识假辩假方法,普及法律法规知识,鼓励群众举报线索。

2. 录制播发节目。组织新闻媒体制作音频视频节目,在宣传月期间集中播发。

3. 开展警示教育。结合各地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有效震慑不法分子。

4. 推进“三无创建”活动。深入社区、商场、市场、学校、村屯、企业等,开展“无假社区、无假市场、无假村屯”的“三无创建”宣传活动。

(四)省农委

1.组织各地农业系统配合开展开放日活动,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实验室公众开放日”、“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有奖竞答”等活动,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2.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专家对农药残留、生长激素、贮藏保鲜等热点问题进行科普解读,回应社会关切。

3.组织专家分赴各地,开展农产品种植环节田间指导。对生产经营者开展农业标准化生产、农药规范使用、生产记录档案、贮藏保鲜、包装标识等方面的宣传指导。动员农业生产基地、企业、合作社等开展业务培训、法制宣传、警示教育。

(五)海洋渔业厅

1.组织全省渔业系统同步开展宣传活动。

2.开展水产品安全科普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渔村、进企业“四进”活动。

3.继续组织水产品专家宣讲团深入基层和水产养殖企业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培训。

4.向全省海参养殖企业发放“致全省海参养殖企业一封信”,宣传依法养殖和质量安全相关知识。

5.在织纹螺重点产区,宣传发放“关于预防织纹螺食物中毒的公告”,严禁捕捞、销售、食用织纹螺,避免出现食用织纹螺中毒事件发生。

6.组织开展贝类产品风险监测及产地水产品中禁用药物监督抽查,组织检测技术专家对基层检测人员进行技术指导,并宣布安全用药相关知识。

(六)省卫生计生委

1.举办食品安全标准与营养安全开放日活动,介绍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食源性疾病监测等工作进展,增进公众对卫生计生部门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了解。

2.开展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科普宣传。围绕“食品安全与公众健康”,就与公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开展食品安全进社区、进乡村等宣传活动。

3.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宣传食品安全标准与营养安全,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标准的理解和认知。

4.加强食源性疾病的宣传力度,增强公众食源性疾病防范意识,重点加强食品安全“五要点”的宣传,提高群众的科学素养和防病意识。

5.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四进活动。

(七)省工商局

1.组织开展“宣传消费维权条例、提升系统执法能力”主题活动,在全省百个县区同时开展《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大型宣传咨询活动。制作《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宣传海报,组织各级工商、消协组织在机场、车站、港口、商场、超市、餐饮场所、住宅小区等人员聚集区域进行张贴,宣传《辽消条例》,提升消费者自我权益保护意识;

2.开展全省12315维权联络点《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培训工作,提高系统执法能力和依法调处消费纠纷能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3.组织高校学生媒体代表、消费维权志愿者代表等到辽宁辉山乳业生产基地走访,体察和座谈,与企业研发人员进行互动交流。

(八)省质监局

1.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法》中涉及食品相关产品的相关内容。

2. 在省质监局门户网站上宣传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知识,向消费者全面解读食品相关产品与保障食品安全之间的关系。

(九)沈阳铁路局

1.举办“丰富旅行食品、强化安全监管”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在沈阳北站设置食品安全宣传台,开展食品安全咨询服务和科普宣传。

2.举办旅行方便食品现场检测咨询活动,铁路卫生监督机构向旅客介绍铁路食品监督抽检情况和安全保障措施,开展食品快速检测演示。

3.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行动”,全局站车卫生督察统一行动,驻站督导检查站车食品安全。

(十)省畜牧兽医局

1.组织开展全省畜牧兽医系统开放日活动。组织开展“全省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公众开放日活动”,普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

2.开展畜产品质量安全岗位考试,提升监管和服务能力。组织各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人员参加全省畜产品质量安全岗位考试,全面考查畜产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知识的掌握程度,提升各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与服务能力。

3.充分利用畜产品安全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平台,通过网络直播、畜产品安全讲坛等形式,提高畜产品安全信息公开效能,对畜产品安全热点问题进行科普解读,及时应对社会关切,满足百姓了解畜产品安全信息的需要。

4.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交流QQ群、短信通讯系统,通过QQ群和短信通讯系统交流监管工作经验、发布监管工作信息,切实提高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效率。

5.充分利用畜牧兽医在线网站(www.cnaho.com),及时发布各地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开展情况。

6.组织专家深入基层,开展畜产品安全知识宣讲和现场指导,对生产经营者开展标准化生产、养殖档案、生产记录、兽药饲料规范使用、休药期等方面的宣传指导,动员养殖龙头企业、合作社、兽药饲料生产企业开展业务培训、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

(十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1.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新闻采风活动,扩大其在社会公众中的影响、推动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2.举办省食品检验检测院“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媒体记者、社会公众走进专业机构,亲身体验食品安全科技保障措施,提升食品安全科学认知水平。

3.组织全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做好食品安全 “四进”活动。

4.组织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公益广告和公益宣传片拍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