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食品监督执法总队组织开展食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

21.12.2016  00:10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在食品行政执法实践活动中的指导和示范作用,进一步提高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工作质量,推进依法行政,按照《2016年食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方案》的安排,2016年7月份以来,省食品监督执法总队组织各市食品监督执法机构,对2015年10月1日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各地查办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自查自评,并筛选出89件典型案例进行了集中评查。

整个评查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2016年7月至8月,各地对本地区查办的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自查,筛选典型案例报省食品监督执法总队参加全省评查。2016年9月至10月,省食品监督执法总队组织成立检查组,对各地的自查自评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2016年12月14日至16日,组织各市业务骨干,采取分组评查、集体合议的方式,对各地上报的89份案卷进行了集中评查,其中,市级机构办理的案件32件、县(区)级机构办理的案件57件。同时,邀请省局法制处相关同志就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工作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专题培训。

此次案卷评查重点围绕食品违法案件办理过程中主体是否合法、违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程序是否合法、法律适用是否准确、裁量是否得当、文书制作是否规范等内容进行,当场指出每份案卷在案件办理过程是存在的问题和瑕疵,并就每个案件的特点进行了点评。

此次评查活动,为各地执法人员交流学习食品违法案件查办经验和办案技巧提供了平台,有效解决了各地执法人员在执法办案中存在的对一些事项观点不一致问题,统一了思想、达成了共识,进一步拓宽了办案思路,提高了分析案情、解决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下一步,省食品监督执法总队将充分运用此次评查工作取得的成果,组织编写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工作实务指导手册,供全省食品监督执法人员学习参考,推动各地进一步提高食品违法案件查办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