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局加强“两会”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26.03.2018  19:00

全国“两会”期间,鞍山市食药监局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18〕5号)的文件部署,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强化监督措施,不断改进监督工作方式,系统排查、有效防控各类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大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企业、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一是突出重点,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春季学校食堂专项整治工作,切实保障在校师生饮食安全;深入推进白酒的小作坊和经营单位专项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假酒所致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339人次,检查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者320户次、检查酒类经营户1963户,整改纠正存在问题26个。二是继续深入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联动,严厉打击借“义诊”“讲座”等宣传活动违规违法销售食品、保健食品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150人次,累计发放通告1300张、发放宣传和科普材料数量5780份;约谈食品、保健食品销售单位998家;检查食品、保健食品销售企业1614家,责令整改71家,立案9件,累计罚款10万余元,处理投诉举报39件。三是开展生产、经营和使用各环节高风险药品监管。重点治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药店、诊所药品经营使用秩序问题,对存疑药品及时抽检,严查非法添加、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规违法行为。对29家生产、经营、使用药品企业(单位)进行检查, 对检查发现问题的企业,已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对存在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立案查处。四是严格执行 24 小时值班带班制度。强化岗位责任,严明值班纪律;进一步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加强舆情监测,确保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认真落实领导干部接访工作,及时接待并妥善处理辖区内群众来访案件,避免引起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