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开展“315”宣传活动

17.03.2016  11:33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丹东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向公众普及食品药品相关知识,搭建消费者权益保护共治平台。

丹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药品普法宣传,通过挂横幅、制作展板、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积极向广大群众宣传并讲解保健品购买注意事项、发现违法行为如何举报投诉等热点问题。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接受咨询120人次。

大孤山经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了投诉举报(咨询)接待处、法律法规咨询处、普法宣传处、识别假劣商品知识咨询处。在主要街道设立彩虹门11个,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振安区、凤城市、宽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还通过板报展出、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新《食品安全法》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接受消费者投诉咨询,现场为消费者排忧解难。合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3月1日颁布施行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开展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向食品经营户、普通群众散发宣传资料150多份,使区内食品经营从业人员的学法、知法、用法、守法意识明显增强,也使广大群众对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有了更深入的了解,提高了依法维权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