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局督查食用农产品流通经营企业整改落实情况

03.06.2016  04:02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企业自查整改阶段工作要求,以新颁布的《食品安全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为导向,5月初起,锦州市食药监局食用农产品流通监管办公室对9个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辖区内的12家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10家食用农产品社区售卖行进行了督导检查。农办根据食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市场开办者、销售者主体责任及辽宁省集中交易市场示范创建标准内容,分别制定了整改承诺书。在检查过程中,逐项对照,强化落实,有效推动了整治行动的开展,同时监管人员了解基层监管实际困难,企业想法和对监管部门的意见,充分体现监管部门为民服务的宗旨。

在督导检查过程中,监管人员听心声、问困难、看整改、促落实,强化企业负责人、销售者主体责任意识,宣贯《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食药监局印制了各项记录及凭证模版,督促企业加快落实进货查验记录、销售凭证填写、保存制度,完善追溯体系制度建设。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响应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求,抓整改、促落实、对各食用农产品市场开办者进行集中约谈,大部分集中交易市场加强资金投入完善了防尘防蝇设施设备、食品质量管理人员的配备,制定了各项制度。部分市场开办者制作了制度、信息公示板、公布了12331电话,建立了从业人员定期健康体检制度及体检档案,市场开办者对场内销售者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合格上岗等,较好的完成了企业整改阶段工作任务。古塔区、太和区、北镇市、黑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进行约谈,加大力度推进批发市场快检室建设。

截至5月底,古塔区西安街蔬菜批发市场,太和区锦州市果品公司、北镇市窟窿台蔬菜批发市场、黑山县文华果品蔬菜批发市场,全部由企业自筹资金配备了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设备。其中太和区锦州市果品公司、北镇市窟窿台蔬菜批发市场已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提前近半年完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快检室建设目标,有效保证了锦城百姓“菜篮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