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局将开展2017年度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飞行检查

08.08.2017  16:26

为提高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水平,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建设,落实各级监管责任和“四个最严”要求,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辽宁省食品安全飞行检查暂行规定》和《2017年食品餐饮安全监管工作考核评价方案》规定,市局决定于8月上旬对全市餐饮服务经营者实施飞行检查。

本次检查将由市局随机抽取46户餐饮服务经营者,其中7个县(市)区各6家,市直4家,主要检查餐饮服务经营者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是否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检查餐饮服务经营者的布局流程、场所设置,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及食品库房情况。同时对基层监管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检查,主要检查对餐饮服务经营者量化分级评定及动态管理、风险分级评定、明厨亮灶、追溯系统、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张贴公示等工作的执行情况。

此次检查中,将对发现的问题当场责令限期整改,如发现违法行为以交办形式责成各县(市)区局依法依规处理,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得到整改,推动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