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档案局(馆)召开意识形态和档案宣传工作推进会

23.03.2018  19:25

3月16日下午,辽宁省档案局(馆)召开意识形态和档案宣传工作推进会,这是今年继“重实干、强执行、抓落实”工作推进会后召开的第二个专项工作推进会。会议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明确局(馆)档案宣传工作目标方向,研究部署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局(馆)宣传工作任务,营造良好的意识形态氛围,为推动“十三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深入实施,为奋力开创局(馆)档案事业发展新局面,提供精神动力和舆论支持。

党组书记、局(馆)长许桂清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近几年来局(馆)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取得的成绩,深刻分析了新形势下局(馆)宣传工作面临的新要求、新任务,从历史和现实的维度强调做好当前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强调使命与站位、勇气与担当、责任与时效在意识形态与宣传工作中的重要性。同时,对今后如何加强意识形态及宣传工作提出了要求,对做好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局(馆)的意识形态和宣传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许桂清指出: 一是要切实把讲政治放在首位。 档案工作是党和国家一项不可缺少的工作,其政治属性是第一位的,因此无论是意识形态还是宣传工作都要始终坚持把“讲政治”放首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确保全省档案系统和我们局(馆)意识形态及宣传工作不偏离党中央的要求,更好地为中心工作服务,为推进档案事业发展服务。特别是局(馆)全体职工都要提高政治敏锐性,努力净化网络空间,不听信与传播带有负能量或不健康的言论,时刻注重在言论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要坚持聚焦主旋律。 档案宣传工作要以内容建设为根本,把握档案行业的意识形态属性和文化价值属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要的核心定位。要围绕节点、突出重点、打造亮点,把握时机精准推送,深入分析潜在的用户群体,采取有针对性的宣传措施,提高社会群众的档案意识和应用档案媒体的能力。继续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历史说话,用史实发言”的指示精神,一如继往的重视抗战史研究,开展多种形式的档案宣传和主题教育活动。三是 要强化协调联动。 综合法规处要担负起引导和推动作用,每年要围绕局(馆)中心工作制定宣传工作计划,既要有科学性又要有前瞻性,并注重时限性的把握。要加强各处室的协作,把档案宣传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处室,激发全体干部采写信息宣传稿件的积极性,鼓励学术性研究,营造搞好档案宣传工作的良好氛围,不断扩大档案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四是要是注重渠道创新。 要拓展主流舆论传播渠道,不但包括档案专业报刊,还要有网络和手机客户端等新型媒体,同时也要注重非档案专业媒体的报道。充分运用图片、文字、视频、实物、互动体验等多种方式和元素,立体化、全方位、多角度、全景式地展示和呈现全省档案事业取得的新成就。 五是严格宣传纪律和审批程序。 正规有序的宣传工作秩序是形成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的基础和前提,这次我们明确了综合法规处和办公室是局(馆)对外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部门,各部门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树立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和作风,密切配合对外宣传部门做好全局性工作的宣传报道。对外宣传稿件及新闻媒体对局(馆)的采访活动要严格执行相关审核程序,任何没有经过审批的不能发布。 六要加强宣传人才培养。 进一步搞好宣传工作说到底是人的问题,档案工作者长期以来习惯于默默无闻工作而不善于宣传,这也相应造成了社会意识的薄弱,要改变档案部门过去重工作完成、轻宣传的思想,强化干部职工对档案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局(馆)干部职工写作的积极性,努力培养一批乐于写作善于宣传的人员。加强对局(馆)宣传骨干力量的培养和培训,注意挖掘人才和建立写作队伍,在实际工作中加强工作指导,使他们在档案宣传中真正能够起到辐射和带动的作用。 

会上,综合法规处对局(馆)前段部门宣传工作进行了总结,通过演示总结了近几年局(馆)宣传工作情况,同时对下一步局(馆)宣传工作思路进行了明确,围绕今年局(馆)重点工作分解了宣传任务。 

副巡视员石路同志就下步全局(馆)宣传工作的分工和审批程序进行了部署,针对局(馆)宣传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分工,强调要严格相关审核程序。要求全局(馆)各部门及全体职工高度重视,按照所提出的具体要求明晰责任,层层压实,切实推动宣传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由党组成员、副局(馆)长里蓉主持,副局(馆)长刘乃蓬及档案局(馆)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