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首张“先证后核”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诞生

31.10.2017  17:13

  近日,在辽宁省政务服务中心质监局窗口,大连中策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宋文壮,从辽宁省质监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一张生产许可证,这是该省在沈阳市、大连市、营口市试行“先证后核”改革后,通过简化审批程序后发出的第一张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着该省在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上迈出新的步伐。

  宋文壮高兴地说,试行先证后核后,企业只提供了“一单、一书、一照、一报告”,就取得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从受理、审批、发证,前后用了不到1小时。“速度太快了,这在以前想都不敢想,看来政府是动真格的,在减轻企业负担上下真功夫了。真正为我们企业节约了更多的时间成本,产品可以更快地投入市场。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辽宁省质监局始终坚持自加压力,主动向质检总局申请了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改革试点政策。从10月1日起,在沈阳市、大连市、营口市推进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先证后核”改革,对砂轮、饲料粉碎机械、建筑卷扬机、钢丝绳、轻小型起重运输设备、预应力混凝土用钢材、预应力混凝土枕、救生设备、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电线电缆、耐火材料、建筑钢管脚手架扣件、建筑防水卷材、化肥、人造板、汽车制动液、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17类工业产品实施“先证后核”。

  改革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批都是按照“先核后证”程序办理的。先由企业提出申请,质监部门受理后再安排专家到企业进行现场实地核查、产品检验,合格后再发证,全过程审批时间要75个工作日。改革后,该省推行预先服务指导制度,帮助企业完备申报材料,提高申报准确率。经形式审查,材料符合要求的,自企业申报到审批机关作出决定,最长不超过2个工作日。企业可在窗口直接领证,也可由审批机关快递送达,实现企业“足不出户”即可拿证。

  在整个办证过程中,企业签订的一份承诺书很重要。内容是保证按照生产许可证的要求办好企业,提高产品质量,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以企业承诺的形式突出了企业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对企业的诚信提出了更高要求。

  通过“先证后核”审批程序取证的企业,发证后3个月内,质监部门将安排技术审核人员进行现场核查、跟踪服务,督促企业履行承诺,如不符合生产许可条件,发证机关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

  辽宁省质监局工作人员表示,把原先用在审批上的人力、财力、精力转移到核查监管环节,实现审批效率提升,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行政审批新模式,大大加强了监管力量,也提高了监管部门发现问题的能力。


(责任编辑:李丹一) 作者:吕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