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拉链”问题将有效解决

10.12.2015  10:57

  本报讯(华商晨报掌中沈阳客户端主任记者房延彦)这次排水管坏了,下次供暖管道或燃气管道又出问题了……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城市的道路反复被挖开。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提出,我省将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总体思路,全面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这一举措将有效解决“马路拉链”问题。

  先在新区建地下综合管廊

  老城区伴随改造建

  意见提出,建设包括电力、通信、广播电视、给排水、热力和燃气等市政管线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是当前城市建设的迫切需要。

  今后,我省将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适当建设综合管廊。率先在城市新区采取综合管廊模式建设地下管网。在老城区新建道路、地铁建设、集中连片的旧城改造、河道改造、棚户区改造和老工业区搬迁等地区,建设综合管廊改造地下管网。逐步提高城市道路配建地下综合管廊比例。我省的目标是,到2020年,全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力争完成800公里。

  明年年底前

  各市将完成规划编制和审批

  从现在起,我省各市将开展城市地下管网普查,摸清城市范围内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电、工业(不包括油气管线)管线与综合管廊9类管网的种类、数量、功能属性、材质、管径、平面位置等17项信息,同时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同时,将完善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和制度,建立地下管网综合信息系统,实时更新信息数据,实现动态管理,为城市综合管廊建设提供完整基础信息。

  按照意见,我省各市将加快推进《城市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地铁、地下车库、地下开发项目、综合管廊等各类地下空间利用,协调地上、地下建设关系。在城市地下管线普查的基础上,编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划。2016年底前将完成规划编制和审批,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此外,我省将推动国家确定的沈阳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工作,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总结推广成功经验。

   鼓励社会资本

  参与城市地下管廊建设

  我省各市将制定地下综合管廊管理办法,建立专业的运营队伍,完善运营管理制度和标准,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已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的区域,该区域内的所有管线必须入廊。在地下综合管廊以外的位置新建管线的,规划部门不予许可审批,建设部门不予施工许可审批,市政道路部门不予掘路许可审批。

  同时,将建立科学合理的入廊、运行、服务、管廊租金等收费制度和土地收益补助、财政补贴等政策,防止形成过高的垄断收益,实现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和运营的合理稳定回报。此外,我省将探索适合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运营的投资融资模式,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地下管廊建设、运营和管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充分利用开发性金融支持政策,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推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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