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尔夫球场被取缔 会员讨近百万会费赢诉

11.08.2015  10:10

  花十余万元办理了高尔夫会员卡,约定使用期为38年。没想到,高尔夫球场竟因为没有相关手续被政府取缔了。

  沈阳吴先生找到高尔夫球场要求对方退还会费,球场方面表示入会费及年会费均不予退还。

  无奈,沈阳吴先生等13名会员将高尔夫球场起诉到浑南区人民法院。8月10日,浑南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合同属格式条款,违反了公平原则无效。

  12万余元入会高尔夫

  沈阳吴先生喜爱打高尔夫球。2007年4月,吴先生以127000元入会费加入位于浑南区的一家国际高尔夫俱乐部,先交纳了首付款77000元。

  据网上资料显示,该俱乐部位于浑南区南堤西路2号,2005年开工,2006年竣工,占地443.12亩,拥有沈阳唯一的夜间能打球的高尔夫灯光球场。

  入会时,吴先生还和对方签订了《入会合约书》,约定每年还需要交纳会费2000元,会籍有效期为38年。

  球场无证被关停取缔

  吴先生说,合约书中,对方明确承诺和保证:“拥有该土地的使用权,其土地使用期限至2045年5月。

  没想到,高尔夫俱乐部并没有获得高尔夫场地所在土地的使用权,也没有获得开办高尔夫球场所必须的相关证件及资质。

  2009年,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发出公开通报,责令该俱乐部2009年12月起停止所有经营活动,2010年1月1日起关闭球场。2010年7月,该俱乐部违规建设会所,相关部门处罚金5万元,并责令其限期拆除。2010年12月,因该俱乐部擅自违法占用土地,相关部门处罚金486万余元。

  2014年8月,沈阳政府部门下达通知责令该俱乐部立即停止经营、拆除外围挡、关闭球场。至2014年11月末,该球场已经停止经营,所有建筑物已拆除,果岭、发球台、沙坑等球场特征已消除,球场由沈阳市浑南区城建局和执法局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