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公寓应安电子门禁

18.06.2016  20:37

  本报讯(华商晨报记者赵威)学生公寓应设有电子门禁,服务规范后,推销人员甭想溜进学生公寓发传单。

  昨日,省质监局发布消息称,《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辽宁省地方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于今年7月9日正式实施,这部标准是我国第一部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领域的地方标准,标准实施后,将在全省逐步推广。

   高校公寓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来自教育部门的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省各类高校112所,在校大学生约有120万人,其中在高校学生公寓住宿的学生近110万人。

  《标准》规定,在高校公寓硬件设施方面,校方应设置室内家具、饮用开水装置、洗衣机及会客室或会客区域、晾晒衣物场所等,满足学生的基本生活需要,在安全设施方面,应建有电子门禁、视频监控、智能限电、消防报警等系统,并完好有效。

  《标准》明确,高校公寓社会化服务组织应具有二级及以上的物业服务企业资质,从业人员按岗位统一着装,佩戴工牌,微笑服务。

  另外,《标准》要求,高校公寓安全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在每天早、中、晚学生进出高峰时段,立岗服务,每次不少于20分钟,每日进行安全隐患检查和巡查;公寓地面每日清洁不少于2次,公共卫生间、盥洗室每日重点清洁2次,楼梯扶手每日清洁1次,垃圾每天至少清运2次等。

  学生公寓难见电子门禁

  看门多靠“盯防”

  昨日,记者走访辽宁大学、沈阳师范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等多所在沈高校,部分高校已开始增设洗衣机和饮用开水装置,但对于电子门禁,受访高校学生公寓多数未设,对于出入公寓的人员,多靠值班人员“看脸”识别。

  12时20分许,在沈阳师范大学东区F座男生公寓,不时有学生进出公寓,公寓并没有设置电子门禁,出入人员无需刷卡通过。

  多名居住在公寓内的大学生反映,对于进入学生公寓的外来人员,多靠值班人员盯防,但难免会有漏网之鱼,有些推销商品的人员,会打扮成学生模样混进公寓内向学生发放传单,防不胜防。

  标准实施后将在沈阳体育学院试点

  沈阳一所高校公寓管理部门负责人表示,近年来,社会企业积极参与高校后勤投资,高校公寓社会化服务主体走向多元化,硬件设施极大改善,不过由于社会企业服务水平参差不齐,也出现了不容忽视的问题。

  根据业界掌握的情况,由于校方硬件设施、管理模式差异较大,整体服务市场开放度还不高,部分学校运行费用投入不足,以致硬件设施不够完善,服务企业和人员更迭频繁。

  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社会化服务》标准明确了高校后勤服务改革的发展方向,标准实施后,将首先在沈阳体育学院等部分高校进行试点,今后将引导省内其他高校公寓社会服务组织按照标准要求向学生提供全过程、标准化、规范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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