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出台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暂行办法

25.12.2014  15:35

  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由市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农委和卫计委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大连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日前出台,该办法对我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组织实施工作进行了规范,有效解决了以往该项工作政策依据“碎片化”、相关工作要求不够细化的问题。

  据悉,我市从2009年起,共选派了1299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乡镇、村委会、卫生院、中小学校及农业站所等基层组织服务,“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农村支农、支医、支教和扶贫岗位上,利用自己的所学知识和专业特长,为当地经济发展提供了新思路、新办法。同时,大学生经过在农村的广阔天地锻炼后,进一步提升了就业能力,为其今后的职业生涯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6年来,我市共有678名“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其中365人考上公务员和考入事业单位,并全部就职于基层单位,有力促进了农村基层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等社会事业的发展。

  市人社局在不突破国家及省政策框架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了我市“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岗位、户籍和档案管理权限;调整了招募对象范围;取消了助学贷款代偿对象在服务范围方面的限制;明确了服务期满大学生可享受公务员考录中规定的优惠政策;取消了事业单位招聘服务期满人员加分政策,规定乡、镇、街道基层事业单位岗位可以单列计划,定向招聘本地服务期满人员;此外,《办法》还从制度上为“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了生活保障(有关政策详情可登录“大连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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