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或11月发放

08.09.2016  09:05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王琦报道“沈22条”规定,在沈阳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租赁住房,可凭相关证件,最多领取3年租房补贴。

  该政策实施以来,已有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交了申请材料。目前,此工作已经进入申请人房屋信息核查阶段,高校毕业生租房补贴预计11月份发放。

  沈阳22条房产新政自出台之日起,便备受关注,尤其是其中涉及住房公积金以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沈22条”中提出,支持在沈就业、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租赁住房,每人可以领取3年租房补贴,标准为博士每月800元,硕士每月400元,学士每月200元。

  今年4月起,就有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交了相关的申请材料。目前,此项工作已经进入申请人房屋信息核查阶段,市房产部门会将申请人的房屋信息情况反馈给市就业和人才服务局,由其对申请人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

  预计今年11月,市财政部门会将房租补贴资金发放至各区人社局。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领取相应的租房补贴。

  沈阳市房产部门此前已经明确了相关的准入条件,可以申请补贴的高校毕业生需要是全日制、原籍非本市、在沈阳没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未享受过沈阳市公租房政策。在年龄方面也有明确要求,博士在35周岁以下、硕士在30周岁以下、学士在25周岁以下。

  此外,学历的高低除了可以决定补贴标准外,还影响到准入门槛的高低。对博士、硕士而言,在2015年1月1日以后,首次在沈阳就业或自主创业都能申请,而学士学位,必须是首次在沈阳自主创业才能申请。

  按要求,租房补贴每年申报一次,申报时间为每年的3月末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房补贴。

  在沈实现就业的,按用人单位所在区;在沈实现创业的,按创业项目所在地,由用人单位或个人到各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上一年度房租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