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中小学校教师申报高级职称须到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

26.12.2018  06:11

  解决学生上下学交通服务、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防止因学校布局不合理导致学生上学困难甚至辍学。近日,辽宁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提出力争2019年秋季开学前,辽宁乡村小规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达到标准化学校办学标准;到2020年,基本补齐两类学校短板,基本实现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

   2019年秋季开学前两类学校办学条件力争达标

  《实施意见》提出,要通过满足就近入学需求、解决上下学交通服务、加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等措施,坚决防止因学校布局不合理导致学生上学困难甚至辍学。力争2019年秋季开学前,两类学校办学条件达到标准化学校办学标准。同时,要加快通往两类学校的道路建设,完善交通管理和安全设施,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实施意见》还要求,推进县域内同学段学校岗位结构协调并向乡村适当倾斜,努力使乡村学校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不低于城镇同学段学校;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推动城镇优秀教师校长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

   到乡村学校任教1年以上

  将成申报高级职称必要条件

  推进学区制管理、集团化办学、委托管理、教育联盟、对口帮扶等办学模式改革全覆盖,实现每一所乡村学校都有城区学校对口帮扶;加大优质学校名师送教下乡、乡村教师访名校培训的力度,推进教研人员定期深入两类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指导。同时,《实施意见》规定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必要条件。

  辽宁还将实现乡村小规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宽带网络全覆盖,加强网络课程资源建设和管理,采取同步教研、同步课堂、公开课、在线咨询等方式,发挥好优质学校、教研员和骨干教师的辐射带动作用。

  沈阳晚报、沈报融媒记者方月宁


(责任编辑:冯庆洋) 作者:方月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