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高院刑三庭获评“全国禁毒先进”

13.07.2015  19:02
        多年来,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始终坚持依法严惩毒品犯罪方针,充分发挥刑罚的惩罚和预防功能,积极参与禁毒斗争,有效遏制了地区毒品犯罪蔓延的态势。日前,省高院刑三庭被评为全国禁毒工作先进集体。

        对毒品犯罪坚持依法“严打”方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是禁毒工作的一项重要方针,也是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审理毒品犯罪一直坚持的政策。

        用足刑罚武器  有效震慑犯罪

        刑三庭用好用足刑罚武器,有效打击、震慑和预防毒品犯罪。对于社会危害严重、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特别是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职业犯、惯犯、再犯、累犯,武装掩护、暴力抗拒查缉、参与有组织国际毒品犯罪,以及共同犯罪的主犯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据介绍,2007年至2014年,刑三庭审理毒品犯罪案件800余件,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重刑率总体为30.1%,比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高十几个百分点。2014年审结毒品案件117件,占总结案数的42.54%,是结案最多的案件类型,占省高院刑事部类4个庭当年结案总数的53.42%,其中适用死刑的数量超过故意杀人案件,是适用死刑最多的案件类型。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审结该庭报送包括毒品案件在内的死刑案件核准率100%。

        审理的被告人刘某等人制造、贩卖毒品案,刘某伙同他人制造、贩卖海洛因勾兑液,截至案发共制造海洛因勾兑液针剂53560支、600毫升瓶装勾兑液13瓶、2升瓶装勾兑液19瓶、矿泉水桶装勾兑液2桶,共重约160千克,大肆在沈阳地区贩卖,社会危害极其严重。刘某系出资人,是组织者又是直接实施者,系主犯。该案涉案被告人众多,犯罪事实复杂,刑三庭多次到广东、云南等地调查、核实、补充证据,最终对刘某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予以核准,并被《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收录为典型案例。

        强化调研指导  统一法律适用

        刑三庭负责全省法院毒品犯罪调研和对下指导。针对毒品犯罪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法律适用意见分歧大的情况,为了确保有力打击毒品犯罪,刑三庭努力统一毒品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先后研究制定了《关于毒品犯罪案件量刑的数量标准参考意见》、《关于新型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标准的参考意见》等多部规范性文件。

        尤其是2014年在全国率先制定了《关于办理毒品犯罪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并和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会签印发全省公检法机关,自2014年7月1日起执行。

        鉴于在毒品犯罪审判工作中取得的突出成绩,2014年在武汉召开的全国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座谈会上,刑三庭介绍交流了经验,获得全国各高级法院的高度评价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

        健全工作机制  形成打击合力

        刑三庭积极完善制度建设,建立了毒品犯罪重大案件报告制度,要求对公安部目标案件或其他特别重大疑难案件,下级法院要及时向上级法院报告;对审判中发现案件存在问题的,向省公安厅、省检察院发函,同时坚持函到人到的原则,由庭长、主管庭长带队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相关人员面对面沟通,充分交换意见,达成共识,积极解决问题,确保打击有力;在个案随时沟通、交流的同时,建立普遍性联系机制,以省公检法联席会议为平台,通过联席会议沟通协调侦查、检察、审判环节需要解决的问题。

        刑三庭每年都选派业务骨干到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进行授课,讲授毒品犯罪案件办理中的疑难问题,引导、指导侦查、检察机关夯实案件质量基础。刑三庭还积极参与禁毒情报信息系统建设,具体负责与省公安厅、省检察院等各政法部门会签了《辽宁省禁毒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禁毒情报交流机制》,全面提高涉毒情报信息收集能力、整理能力、研判能力和使用能力。

        刑三庭还以禁毒宣传教育为重点,以《禁毒法》为依托,以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为目标,加强禁毒法制宣传,不断深化禁毒综合治理。通过集中审理、集中宣判毒品犯罪案件,通过组织旁听、以案说法、典型案例报道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毒品及毒品犯罪的巨大社会危害,增强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和毒品犯罪。

港口生产忙
  近日,大连湾辽渔深水码头生产作业现场一派繁忙景象。港区码头工人奋战在生产一线,迎来进出口装卸高峰。据介绍,今年以来大连海港口岸对俄贸易量大幅增长,据最新统计,中俄出入境贸易船舶共41艘次,较往年同期增长455%,进口货物12.人民政府
春回大地暖 水稻育秧忙
  天气转暖,春耕备耕到了关键时期,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