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辽宁省强力推进“六清”行动

22.07.2020  07:08

加强统筹协调 主动担当作为

我省强力推进“六清”行动

  记者侯永锋报道 聚焦目标任务,强力推进“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等“六清”行动,我省扫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在7月21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省扫黑办公布:今年上半年,全省打掉涉黑组织28个、涉恶犯罪集团20个、涉恶犯罪团伙35个;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共打掉涉黑组织153个、涉恶犯罪集团163个、涉恶犯罪团伙385个。

  年初以来,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和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省扫黑办加强统筹协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专项斗争各成员单位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统筹抓紧抓好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打治并重掀起强大攻势。

  “线索清仓”成效显著。省扫黑办线索管理中心进一步密切同省公安厅线索举报中心和各市扫黑办的沟通协调,大力提升线索核查质效。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省扫黑办自收等线索共12973件,已查结10688件,查结率达到82.39%;上半年需“清零”线索共4418件,已查结4080件,“清零率”达到92.35%。

  “逃犯清零”缉捕到位。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按照“一人一专班”和“定任务、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限”的措施要求,加大对涉黑涉恶逃犯缉捕力度,在全国率先实现境内重点目标逃犯全部到案。

  “案件清结”战果突出。省法院主动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协商,制定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案件审判的有效推进办法和措施;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成果加强审判工作,统筹推进全省128家法院开展“网上庭审”“云审判”“云提讯”。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明确“套路贷”、非法放贷、非法讨债犯罪案件的涉黑认定标准,提升案件质效。截至6月底,全省立案侦查涉黑涉恶案件作出一审判决率达到82.4%,提前完成全国扫黑办要求的工作目标。

  “伞网清除”彻查到底。严格落实工作要求,对“有黑无伞”“大黑小伞”案件全面回溯核查,必要时采取省直查办、异地办案等措施,确保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案件与“涉伞”案件高效协同推进。省纪委监委坚持重视程度不降、要求不降、突破大要案力度不降、查办质量不降、“见伞率”不降和促改标准不降,强力推进“打伞破网”工作。今年上半年,全省“打伞破网”共立案586件,处理427人,党纪政务处分329人,组织处理102人,移送司法机关38人。

  “黑财清底”铲除基础。聚焦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四个环节,公安机关“宽领域”收集固定涉财证据,检察机关依法加强介入指导,人民法院全方位审查判断涉财证据,多维度处置涉案财产,强力推进“打财断血”。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甄别认定涉案财产1.3亿元;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共提出财产刑量刑建议94件。截至6月底,全省法院一审判处财产刑13.1亿元,二审判处财产刑10.2亿元。

  “行业清源”补足短板。以行业整治为抓手,以长效机制建设为重点,强力推动重点地市全面整改。集中整治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等十大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突出问题。部署开展打击治理盗采河砂、海砂专项行动。以“三书一函”带动以案促改,截至6月底,全省共发送上传全国平台“三书一函”2017份。

  省扫黑办表示,将按照“清到底、清干净”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努力在9月底实现“线索清仓”全见底、“逃犯清零”全归案、“案件清结”全判决、“伞网清除”全查结、“黑财清底”全追缴、“行业清源”全覆盖,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责任编辑:冯庆洋) 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