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干事创业 推进主动作为
新华社北京11月17日电 为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干事创业,推动形成主动作为、竞相发展的良好局面,国务院决定,根据每年国务院大督查和日常督查情况,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激励支持。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就此发出通知。
本届政府将督查作为抓落实、促发展的“利器”,连续部署开展了三次国务院大督查及各类专项督查,以奖惩并举促勤政有为,有力推动了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地生效。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健全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给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让广大干部愿干事、敢干事、能干成事。对真抓实干、相关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加大激励支持力度,是建立健全督查激励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对于调动和激发地方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具有重要意义。
通知共提出了24条激励措施,主要分为四个方面:一是着眼于推动改革的激励措施。如对推动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工作及时到位、落实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政策社会反映好的地方,优先支持开展相关试点;对营造诚实守信金融生态环境、维护良好金融秩序的地方,支持开展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先试。二是鼓励促进发展的激励措施。如对推广PPP模式成效明显的地方,优先安排以奖代补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PPP前期工作专项补助;对促进社会投资健康发展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在两年之内对其行政区域内企业申请企业债券实行“直通车”机制。三是支持推进创新和转型升级的激励措施。如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优先支持其行政区域内符合条件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或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扩区、调整区位;对大力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成效明显的地方,在重大政策先行先试、重大产业布局和重大项目落地上予以倾斜。四是鼓励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激励措施。如对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的地方,在安排中央补助及配套基础建设有关资金时,给予适当奖励或倾斜支持;对重点区域大气、重点流域水环境治理成效明显的地方,通过年度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给予奖励。除上述四个方面外,对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政策措施成效明显,其典型经验做法受到国务院督查表扬的市(州)、县(市、区),在下一年度国务院组织的有关实地督查中实行“免督查”。
今年初,国务院根据第二次大督查情况,对落实有关政策措施成效较明显的20个市(州)、20个县(市、区)予以通报表扬,从项目、资金、土地等方面采取6条措施予以激励,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在各地产生良好反响。与这6条激励措施相比,新一轮24条激励措施进一步丰富了激励手段,对受表扬地区不仅在项目、资金、土地统筹安排等方面予以奖励,还在改革试点、项目布局、融资发债等方面进一步加大政策倾斜和支持。同时,激励范围进一步扩大,统筹考虑东中西部地区经济发展差异,更多向基层市县倾斜。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组织实施激励措施的具体办法,并根据上一年度工作成效,结合本部门日常督查情况和国务院大督查、相关专项督查情况,提出拟予激励支持的地方名单。专家表示,由部门根据日常督查和专项督查结果提出激励名单,再从各自业务角度对地方实施激励,这意味着激励措施的针对性将进一步增强。同时,通知明确每年由国务院办公厅统筹组织开展一次督查表扬和激励工作,有利于保持激励政策的稳定性和延续性,也标志着督查激励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对督查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等庸政懒政怠政现象严肃问责,对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取得明显成效的地方予以激励,充分体现了鼓励有作为、整肃不作为的鲜明导向,有助于推进形成真抓实干、开拓进取的良性机制。目前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正在着手做好激励措施组织落实工作,充分发挥督查激励的示范带动作用,确保激励措施落到实处,发挥激励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