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今年以来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 14.15%是电动车驾驶人

24.07.2017  09:25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金国建报道 昨日,沈阳公安交警发布的今年以来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情况数据显示,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同期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14.15%;年龄在50岁以上的约占同期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人员总数的78%。

  沈阳已注册登记的电动车有26万余辆。沈阳公安交警开展“夏季攻势”以来,对非机动车加大了管理力度。为了提高电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通过5个经典案例,血的教训,警醒电动车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做城市文明出行人。

  沈阳公安交警表示,将严格按照“夏日攻势”的工作部署,对闯红灯、走机动车道、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从严管理,加大对快递、外卖等行业电动自行车骑行人的管控力度。同时,希望市民通过正规渠道购买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依法办理上牌手续,并为电动自行车办理保险。

  数据

  一是电动自行车事故死亡人员占比逐年增大。近几年来,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逐年减少,但所占比重却逐年增加。其中,2014年约占11%,2015年约占13%,2016年约占14.13%,今年以来约占14.15%,而这一数据在2008年时为4.6%。

  二是男性所占比重大。沈阳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人员中,男性约占同期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人员总数的70%。

  三是中老年所占比重大。沈阳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人员中,年龄在50岁以上的约占同期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人员总数的78%,特别是超过65岁的约占总数的24%。

  四是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所占比重大。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驾乘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约占同期电动自行车死亡人员总数的57%。

  五是早晚时段所占比重大。6时至8时及15时至19时,两个时段死亡人数约占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总数的59%。

  5个电动车事故典型案例

  都因违法驾驶

  案例一:闯红灯被撞身亡

  2016年9月19日12时许,孙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全运三路由西向东直行至智慧大街路口,见路口车辆较少,便闯红灯通过,与杜某某驾驶的轿车相撞,孙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鉴定,孙某驾驶两轮电动车是两轮摩托车,属机动车类。孙某未戴安全头盔、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无牌、闯红灯,依法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杜某某超速行驶,承担次要责任。

  交警提示:闯红灯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非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遇红灯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案例二:斜穿公路被撞身亡

  2017年5月6日21时,孙某某驾驶两轮电动自行车行驶至法库县十间房乡太窑村由西向东斜过公路时,与由南向北赵某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孙某某当场死亡。

  经调查,孙某某驾驶非机动车斜过道路时未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且未下车推行,是造成此事故的主要原因。

  交警提示:电动车随意穿行道路是安全意识淡薄的表现,尤其夜晚,视线变窄,更易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与机动车分道而行。

   案例三:开上机动车道碰边石又撞树

  2017年5月8日20时左右,彭某某酒后驾驶电动超标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在大东区榆林大街上,为了追求速度刺激,他上了机动车道,当行至柳林巷北时,车刮擦到边石后失控,彭某某头部撞到树上当场死亡。

  交警提示: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靠车行道右侧行驶。电动车与机动车的并向行驶,极易导致因刮擦致使带入碾轧的恶性交通事故。

  案例四:逆行被撞负主责

  2016年5月18日11时30分,王某某骑电动车由北向南逆向行驶,行至明沈线68公里时,与刘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由西向北左转弯发生交通事故,王某某受伤。

  经查,王某某逆行是事故的主因,依法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某某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交警提示:逆向行驶能增加双方撞击时的力量,机动车、非机动车均应靠右侧行驶,顺向通行。

  案例五:醉驾撞人负全责

  2017年3月2日22时许,王某醉酒后驾驶无号牌两轮电动车由西向东行驶至道义蒲昌路工程学院正门前时,与行人李某相撞,造成两人不同程度受伤。

  经查,王某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动车上道路,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醉酒后驾驶人的反应、认知能力、行为能力受到极大影响。无论是驾驶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不得醉酒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