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港澳台十大法治事件
1、两岸领导人新加坡会面
2015年11月7日,两岸领导人习近平、马英九在新加坡会面。这是66年来两岸领导人首次会面,是历史性的里程碑,引起国际社会和两岸各界高度关注和积极评价。
两岸领导人互称“先生”,选择在新加坡会面,显示出双方在处理两岸事务上的弹性与务实以及关系的逐渐成熟。这次会面向世人表明,两岸中国人完全有能力、有智慧解决好自己的问题。会面有利于激发两岸同胞携手合作,同心协力,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热情。
2、香港基本法颁布25周年
2015年4月4日,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颁布25周年的纪念日。当天,基本法研讨会在香港会展中心举行。全国政协副主席董建华、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梁振英与各界人士出席研讨会。香港基本法于1990年4月4日由七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梁振英在基本法研讨会上指出,基本法对今天中央和香港特区政府的权力界定以及普选问题早就作出了规定,香港不应该忘记基本法的初衷。
3、明确澳门水域管理范围
2015年12月1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区域图(草案)》。草案调整了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陆地界线,明确了水域管理范围,为澳门保持繁荣稳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该法案自2015年12月20日起施行,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将澳门海域面积明确为85平方公里。这是继1999年澳门回归后第一次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划进行调整,也是实行“一国两制”以来第一次对特别行政区的行政区划进行变动。
4、港立法会否决“政改方案”
2015年6月18日,香港特区立法会否决了有关修改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产生办法的议案。
当日12时35分左右,表决程序完成,议案未获得立法会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赞成,最终“政改方案”遭否决,这意味着2017年特首普选将沿用2012年1200人选举委员会选举的办法。
5、粤横琴自贸区挂牌成立
2015年4月23日,广东省珠海市横琴自贸区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粤澳两地合作进入新阶段。横琴自贸区将依托粤澳深度合作,重点发展旅游休闲健康、文化科教和高新技术等产业,建设成为文化教育开放先导区和国际商务服务休闲旅游基地,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横琴地区依托面积达106.46平方公里的横琴岛,位于珠海市南部,珠江口西侧,毗邻港澳,处于“一国两制”的交汇点和“内外辐射”的结合部,是珠三角核心地区最后一块尚未开发的“处女地”。
6、王金平党籍案全案定谳
2015年4月23日,台湾“立法院长”王金平的确认国民党党籍诉讼案全案定谳。该案源于2013年,时任国民党主席马英九以王金平与民进党立委柯建铭等人涉嫌司法关说为由,透过国民党考纪会撤销王的党籍。王金平随后向法院提起确认党员资格存在之诉,国民党不服一、二审判决,于2014年10月委任律师团上诉至台湾地区“最高法院”。2015年1月,朱立伦就任国民党党主席,在中央常务委员会上宣布,将不委任律师参与该案。因此,台湾地区“最高法院”以程序不合法为由驳回国民党上诉。
7、香港区议会选举创纪录
2015年11月22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届区议会选举尘埃落定,投票率和总投票人数均创历届区议会选举的最高纪录。据统计,总投票人数超过146万,投票率达约47%,均创历届区议会选举的最高纪录。而此前,香港区议会选举的最高投票率为2003年的44.1%,最高总投票人数为上届即2011年的约120万。
8、台“监察院”弹劾赖清德
2015年8月4日,台湾地区“监察院”以7票对2票通过弹劾赖清德案。在2014年“九合一”选举之后,因质疑国民党籍台南市议会议长李全教用违法手段当选,赖清德自2015年1月议会开议后就未进议会,这一长期拒入议会议场接受质询的行为引爆台南市“府、会之争”,并被认为违反《地方制度法》相关规定。在拒入议会200多天之后,台南市议会将全案移请“监察院”调查。赖清德首开台湾地方自治史上“官员集体不进议会”恶例,违法事实明确,情节重大。
9、台法院宣判徐自强无罪
2015年9月1日,台湾“高等法院”基于无罪推定原则判决徐自强无罪。该案源于20年前的“黄春树撕票案”,徐自强与同案被告黄春棋、陈忆隆、黄铭泉(在泰国死亡),掳走黄春树后押到新北汐止山区杀害弃尸,并向家属勒索7000万元(新台币)。黄春棋、陈忆隆已被判死刑,徐自强部分不断更审。最终,因认定证人陈忆隆证词矛盾且欠缺证据,同时检方的其他举证亦无法证明徐自强为共同正犯,台湾“高等法院”最终判决其无罪。此案历经20年诉讼,创下了台湾司法多项纪录,徐自强曾9次被判处死刑。
10、香港成立创新及科技局
2015年11月20日,香港特区政府第13个决策局——创新及科技局(简称“创科局”)正式成立。“创科局”是香港新一届特区政府为推动香港产业科技创新、发展经济、改善民生而提出的重要施政举措。但在创科局设立过程中,曾遭遇立法会反对派以冗长辩论、故意拖延(即“拉布”)的手法恶意阻挠。创科局历经3年曲折,最终成功设立,这在一定意义上打破了立法会反对派议员不断实施的“拉布”战术,让立法会在这个问题上终于回归到正常的轨道上来。
(以上十大法治事件由南开大学台港澳法研究中心选出 本报记者 汪闽燕整理)
台港澳地区法治发展呈现新态势
□ 李晓兵
“2015年港澳台十大法治事件”是台湾、香港、澳门过去一年法治实践的一个缩影,也是把握台湾、香港、澳门法治发展动态的基本依据和内容。
最引人瞩目的莫过于两岸领导人新加坡会晤,其内容与形式,都具有石破惊天的效应,对于引领两岸关系未来发展的主调也具有里程碑的历史意义。台湾“高等法院”宣判徐自强无罪,堪称是台湾版的“辛普森案”,折射出台湾地区法治实践发展的层次。而“王金平确认党籍诉讼案”和“赖清德弹劾案”则体现了蓝绿双方在政治上的杯葛。
2015年正值香港基本法颁布25周年,这一历史时刻让香港法律界和社会各界共同回顾基本法的制定过程,思考基本法的实践,重新认识基本法的价值,特别是让全体香港人集体反思香港的基本定位和角色,也为香港未来发展寻找新的方向。香港特区立法会投票否决“政改方案”,标志着香港特区这次政改的努力暂告结束,抓经济、促民生成为香港特区“后政改时代”的主调。创新及科技局终获成立就是一个象征。
2015年的澳门则呈现重新出发的态势。横琴自贸区成立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正式获中央授予水域管理权,这两个法治事件具有重要的意义。澳门一直受制于地狭人多的地理条件,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更多的地理空间,通过加强粤澳合作,开发横琴,将“澳门大学横琴模式”推向新层次和阶段,实现粤澳发展共赢。而在中央政府方面,全力支持澳门实现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是一贯的基本立场,这次为澳门特别行政区划定陆地界线,明确水域管理范围,为澳门保持繁荣稳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作者系南开大学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