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空气首要污染物仍为PM2.5 全年均值超标0.57倍
去年,全省15座水库和54个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良好;近岸海域水质以优良为主;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全省生态环境质量为良,较适宜居住……这是昨日记者从《2015年辽宁省环境状况公报》中了解到的情况。
去年,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71.5%,超标天数比例平均为28.5%,其中重度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4.0%。全省城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为40微克/立方米、33微克/立方米,均符合年均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分别为55微克/立方米、93微克/立方米,分别超标0.57倍、0.33倍。此外,一氧化碳、臭氧浓度,均符合日均二级标准。
去年,全省降水年均pH值为6.19,酸雨频率为2.3%。大连、丹东、锦州、阜新和葫芦岛5个城市出现酸雨。与2014年相比,全省降水年均pH值上升0.12,酸雨频率下降0.6个百分点。出现酸雨的城市增加了阜新和葫芦岛,减少了铁岭。大连和锦州酸雨频率分别降低了16.1和5.3个百分点,丹东增加了3.5个百分点。
去年,全省道路交通声环境平均等效声级为67.7分贝,低于国家交通干线两侧区域标准2.3分贝,多年维持稳定。全省共监测有效路段数991个,监测干线总长度为1664千米,其中超标路段数246个,超标干线长度441千米,占监测总长度的26.5%。
2015年全省累计行政处罚立案3475件,罚款22223万元,是2014年的2.4倍,其中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04件,罚款数额达8941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37件,实施限产、停产案件81件,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135件,移交公安部门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45件,实施绿色信贷限制企业37家,实施绿色供电限制企业103家。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吕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