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亿绿色融资如何解决:财政金融和税收齐发力
在“2015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保尔森基金会可持续性年会”上,绿色金融体系的建立成为一个重要的讨论议题。
就在前一天下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中南海会见美国前财长保尔森时表示,城镇化是中国内需的最大潜力,推进新型城镇化需要走绿色发展道路,需要金融支撑,也需要金融创新。
“中国正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公私合营(PPP)模式,用财政引导资金、私募资金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也愿意推进特许权转让。这些都将为绿色金融发展提供方便。”李克强说。
巨大的绿色融资需求
“探讨可持续的经济转型问题,不可忽视的是构建绿色金融的主题。”参加前述年会的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李吉平在发言中指出。
一方面,中国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面临的生态形势很严峻,去年,我国74个主要城市中只有8个城市空气达标;75%的城市的水资源超标;19%的公共土地面积超标。另外我们生态建设资金也有重大缺口。
根据世界自然基金会的测算,在资金需求总量上,“十三五”期间,中国绿色融资需求为14.6万亿元,若选择更高标准的环境修复方案,则资金需求高达30万亿元。
“近5年用于治理空气污染的费用就要1.7万亿以上,财政供应的程度最多10%~15%。实现我们的可持续发展,包括能源的持续发展,不可不构建可持续发展和绿色金融。”李吉平表示。
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作为生态文明领域改革的顶层设计,详细阐述了建设绿色金融体系,包括:推广绿色信贷,加强资本市场相关制度建设,支持设立各类绿色发展基金,建立绿色评级体系以及公益性的环境成本核算和影响评估体系,积极推动绿色金融领域各类国际合作等。
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出台,明确要求推广绿色信贷,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资本市场融资。
今年以来,央行官员曾多次在不同场合透露,央行牵头起草金融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绿色金融作为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
人民银行研究局局长陆磊日前公开表示,目前央行正在起草银行间市场绿色金融债发行的指导意见,不久将向社会公布,同时还将研究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的绿色化问题。
政府主导、市场方式解决融资问题
那么,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金融体系将如何构建?李吉平认为,可以把财政、金融、税收融为一体,打造全方位绿色金融体系,释放市场能量。
在他看来,中国国情下,要解决可持续发展的融资问题,两头都要走,不能偏激,不能由过去单纯靠财政转到今天完全商业性。还是要走政府主导、通过市场方式来解决融资问题。
李吉平给出三点建议:一是由政府和大型金融机构合作设立政策导向的绿色金融基金,以经营和适当获利的原则,为商业性的绿色基金提供融资支持。二是由政府和大型金融机构合资设立股份制的商业化运作的合作机制,政府提供优惠的政策支持,由国内的银行、保险等机构联合设立专业化、商业化基金。此外,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加快促进绿色金融发展的政府投融资平台,积极推动财政体制改革,为政府提供稳定的政策收入来源渠道,提高政府在现有分税制体系中的分享比重,发挥政府对绿色金融的支持。最后,还考虑整合目前政府的绿色金融和建设基金来源渠道,发展资金的来源,包括产业化贷款等都用于支持发展。
实际上,关于这类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绿色基金,我国已有探索。早在2006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建立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其管理中心(下称“清洁基金”)。清洁基金是由国家批准设立的按照社会性基金模式管理的政策性基金,是我国也是发展中国家首次建立的国家层面专门应对气候变化的基金。
2007年11月,清洁基金正式启动运行。2010年9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7部委联合颁布《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办法》,基金业务由此全面展开。
23日的年会上,财政部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管理中心研究部主任温刚表示,目前基金规模达到了160亿元左右人民币,使用方式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赠款,每年约2亿元,配合国家发改委气候司以及地方应对气候变化研究、能力建设以及公共意识的提高,目前7个碳交易试点的能力建设都得到了基金资助。为国家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发挥了重要作用。
温刚表示,基金更主要的使用方式是有偿使用,或者叫广义投资。按照国务院批准的方式,有偿使用包括三个类别:优惠贷款、融资性担保和股权投资,以后根据工作发展,将考虑增加新的使用方式。
从2010年以来,清洁基金有偿使用,在优惠贷款方面已经支持了160多个项目,覆盖了23个省市自治区,安排和使用的资金的量超过100亿元,撬动的社会资金超过500亿元,可预期、可实现的碳减排超过千万吨二氧化碳当量。
在股权投资方面,作为战略投资者,支持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发展绿色试点工作。“将来通过国家的、财政的、中央的、地方的、市场的、商业金融等多种渠道,足以解决可持续发展道路中的资金需求问题。”李吉平在年会上称。
建立全国性碳市场
绿色金融中,碳排放权作为商品交易是比较有代表性的创新。
我国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自2013年开始,目前共有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湖北、广州、深圳7个碳交易试点。
23日,参加论坛的北京环境交易所董事、总经理梅德文表示,北京碳排放权交易试点自2013年11月28日成立,截至上周,一共交易量为530万吨,交易金额2.37亿元。而全国7个省市的交易试点情况,截止到上周,一共是4700万吨,交易金额13亿元。
今年9月,国家主席习近平访美期间,和美国总统奥巴马共同签订《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宣布到2017年建立全国性碳市场。
“我们认为还是大有希望的,毕竟中国目前能源结构调整的压力、环境污染的压力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的压力,都应该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全国性碳市场。”梅德文在论坛上指出。
梅德文说,中国碳交易试点有两个情况:一还是分割的碳市场,目前7个碳交易试点并没有建立统一的碳市场;另外一个情况是,现在的交易方式、交易规模、交易产品,还是基于现货交易,而碳市场的本质是金融市场,碳交易市场机制本质上是金融工具。
在他看来,建立全国性碳市场,中国面临多方面挑战。而困难并非来自技术领域,更多的还是基于碳市场的核心问题。碳市场的本质是市场机制、金融手段,是一种价格机制,核心原理是通过公平的供求机制、有序的竞争机制来发现价格,降低交易成本。
梅德文认为,想要实现这样的价格机制,来引导碳资源配置,要有三个条件。
第一是规模化的碳交易主体,而目前7个市场是分割的,需要建立统一市场,包括总量设计、配额分配、交易平台、惩罚机制、履约机制等,都需有比较统一的政策设计。另外,就是公平化的交易主体,目前碳市场中大部分履约企业为国有企业。
第二是交易产品这一块,要进一步满足各种交易主体。
第三是交易规则,需要开放化、公平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