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万人手机信号中断2分钟他狂发18万条广告短信
如果你在一个信号环境很好的位置,却突然发现手机没有了信号,而且很快接到了几条垃圾或广告短信,没准儿在一个角落里,有一个人正在危害公共安全。
他利用伪基站发射装置,干扰公用电信网络信号,并向周围手机用户群发广告短信。
一上午时间,就有超过18万人接到了这条广告短信。
而这种行为最终被认定为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被告人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7年3月23日上午9时,正在沈阳市铁西区南九马路上班的李先生突然发现手机没有了信号,电话打不出去,也接不到。
随后他接到了一条短信,上面是一个广告,号码并不是手机号。
而他不知道,就在那一上午的时间,沈阳就有超过18万人收到了同一条短信,手机信号也都中断过。
当日下午1时许,公安机关在一辆轿车中,将嫌疑人谢某抓获。
1981年出生的他是广东人,2017年3月23日8时至13时许,谢某驾驶轿车装载伪基站发射装置(由发射器主机、天线、蓄电池等组成),从沈阳市铁西区南九马路行驶至和平区北六马路桂林街路口,并沿途利用该伪基站发射装置占用移动通信网频率,发射无线电信号,截断一定范围内移动电话的正常通信联系,群发广告信息造成周边用户通信业务中断合计186757人次,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经构成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一审认定被告人谢某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宣判后,谢某上诉认为其利用伪基站发送信息是18000余条而非原判决认定的186757条;其行为应构成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而非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
法院认为,勘验报告、检验报告及物证照片等证据能够证明谢某所用伪基站设备会在通讯网络工作频段发送和接收信号,会对邻近区域正常使用的手机用户造成通讯阻碍,会使接收短信用户脱网2分钟,且其发送短信数量已达186757条,其行为符合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构成要件。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主任记者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