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携“不明物体”乘公交车必须接受司机检查
26.11.2014 17:07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11月25日,记者从市公汽公司获悉,为做好冬季公交车安全运营工作,公司针对近日国内出现的两起公交事故,加强了公交车安检工作力度,对于携带“不明物体”且拒绝检查的乘客,司机有权拒绝其乘车。
据介绍,11月21日14点左右,广东省中山市209路公交车上,就在司机温水清下车为加油卡充钱付款时,嫌疑人冼某突然从座位冲到驾驶室并启动车辆。嫌疑人冼某偷开公交车冲上道路,企图撞开拦阻的警车,被民警开枪击伤之后抓获。司机温水清说:“乘客很聪明,全部下了车,看见不是司机开车嘛,他们全部跑下来了。”同样在11月21日18点20分左右,广西柳州一辆快9路BRT公交车在行驶途中突然起火,不到一分钟整个车就被大火吞噬。有目击者称,起火后公交车车门迅速打开,乘客在10秒钟之内全部疏散完毕。
两起公交车事件,再次暴露了公共交通安全的漏洞。事故告诫人们,避免公交车发生意外,公司需要做好以下工作:注意车辆技术状况,保证油、电路等完好无隐患;防止人为犯罪性纵火行为,做好易燃易爆危险品查堵,严禁“三品”上车,同时,车上配备齐全有效的灭火器和安全锤,一旦发生火灾,以正确方法疏散乘客,并对初始火源进行扑救,避免或减少生命财产损失。发生意外后,驾驶员要迅速打开车门,指挥乘客有序疏散,迅速离开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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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11.2014 1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