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严格执法凝聚社会共识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

18.12.2014  03:34

用严格执法凝聚社会共识 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  

——二论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我省某市的一位干部,负责网吧审批。市里的督查组暗访时,发现其辖内的4家网吧紧挨着学校,违反了相关规定。于是,判定其“不作为”并给予党内处分。这事,有记者在报道中写道:这名干部“最近有点郁闷”。

  人受了委屈没办法发泄,会郁闷。这个干部明显犯了错,谈不上是委屈,咋还郁闷呢?记者能够捕捉、予以理解的现实情景又是什么?大致为:“人家有门子得罪不了”,或者“别人都这样咋就罚我”,甚至是“我这是得罪谁了”的愤懑。一言以蔽之,先利益后是非,人才会郁闷。这恰恰是真实的现实———尽管我们现在大会小会强调严格执法,而事实上,严格执法的法治环境还远不能乐观。

  严格执法,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的依法治省体系中,占据一个关键位置。我国80%以上的法律都是由行政机关负责执行和实施。在利益多样、观念多元的今天,无论征地、信访还是拆迁,法治手段已被证明是最优选择。不仅如此,我们强调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不仅是要解决具体实际问题,还在于推动形成对法治本身的崇尚和信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