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计划治理162个生产矿山
18.03.2015 12:35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按照省政府“青山工程”总体部署和国土资源部“矿山复绿”行动要求,2015年全省计划重点治理高速公路、铁路、省道、国道两侧可视范围内和大中型水库周边的生产矿山162个,治理总面积1.38万亩,计划投资1.72亿元。2015年3月12日,省国土资源厅将2015年度“青山工程”(矿山复绿)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任务下达各市。
为确保年度治理任务全面完成,省国土厅明确3月31日之前,省厅将与各市(绥中、昌图县)国土局签订《2015年“青山工程”(矿山复绿)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目标责任书》,在省国土厅门户网站公布各市(绥中、昌图县)生产矿山治理明细表,接受社会监督;并要求有关市(绥中、昌图县)国土局要与生产矿山逐个签订2015年矿山恢复治理目标责任书,具体落实治理任务。
按照任务书,治理工程要做到当年开工当年结束,3月31日前进场开工,10月20日前全部完工。对于省国土厅下达的年度治理任务,各地可按照治理总面积不变的原则,依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治理区域。治理项目竣工后,各市(绥中、昌图县)国土局验收要按照野外现场和室内相结合的原则,组织专家成立验收组对每个生产矿山治理工程进行逐一复核、验收。10月31日前,各市向省国土厅上报《2015年度“青山工程”(矿山复绿)生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总结报告》,省国土厅将于11月底前进行抽检验收。年底前,各市(绥中、昌图县)将根据各企业履行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完成年度治理任务等情况,确定矿山企业诚信等级,建立完成矿山企业诚信档案,作为衡量矿山企业履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义务的依据。
本文来源: 国土资源厅
18.03.2015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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