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54个社区下月起展开“幸福试点”
城市不仅是由钢筋水泥组成的栖居地,还是心灵栖息的家园。无论人们对于幸福感的定义有何不同,对于幸福的追求却是相同的。2月20日,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根据2017年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工作方案,从下月起,全市54个社区将展开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试点。
54个试点社区包含不同类型
目前,全市已确定在大庆路、文安路、砂阳南、新加坡城、和平新村等54个社区启动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试点。这些社区涵盖城市新社区、城市老旧小区、外来人口集中小区、村改居社区、农村社区、外国友人居住相对集中的国际化社区等不同类型的社区。
从下个月开始,被确定为第一批试点的社区要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启动准备、共谋共议、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四个方面的工作步骤,全面展开试点工作,试点社区要在显著位置挂置“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试点社区”牌匾。
根据工作安排,从今年8月份开始,各区县(市)要在巩固提升第一批试点街道社区(小区)成果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坚持自愿申报原则,科学合理确定第二批试点社区,在更大范围内推广。
25项任务已被分解至各职能部门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了解到,今年的幸福沈阳共同缔造行动共有25项任务需要完成,目前,这25项任务已被分解到各个职能部门,涉及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建委、市城建局、市房产局、市文明办(缔造办)、市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
○制定出台配套文件:研究出台关于构建基层党建引领、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街道(乡镇)体制改革、完善基层协商民主、培育社会组织、创建平安和谐社区、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培育共同精神等相关配套文件。
○推进街道社区职能转变:通过政策引导,推进社区行政职能向街道(乡镇)回归,厘清政府、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屯)的权责边界以及公共服务、市场服务、公益服务的界限。
○下放服务管理资源权力:树立和坚持“就近办、马上办”的便民服务理念。
○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办法:制定实施推进政府购买社区服务实施办法,进一步扩大政府购买社区服务范围,将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等困难和特殊群众纳入服务对象,推动居家养老、残疾人关爱、社区矫正、医疗卫生、心理援助、法律顾问等社区服务事项实施政府采购。
○加强基层社区治理法治保障:探索启动《沈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工作。开展律师进社区活动,以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形式为社区聘请律师,担当法律顾问。
○建立完善纵向到底的运行机制
○建立完善横向到边的运行机制
○建立完善协商共治的运行机制
○建立健全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的协调和监督机制
○建立完善合理调设自治单元机制
○建立完善“以奖代补”机制
○建立完善共同缔造激励机制:根据实际制定积分奖励办法。要探索建立绿地认领、空间认领、公共设施维护认领等“爱心积分机制”及志愿者积分机制。
○建立完善共同精神培育机制
○组织开展骨干带头人培训
○加强社区(村屯)班子队伍建设
○推动社区工作队伍专业化
○改革创新登记管理体制
○完善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体系
○探索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重点发展面向孤寡老人、空巢老人、残疾人等群体和特殊人群的志愿服务,加强文体、法律、心理疏导、医疗保健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完善社区服务体系
○开办社区讲堂
○完善社区综合服务网络:设立街道(乡镇)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和社区(村屯)便民服务代办点,促进公共服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深化智慧社区建设
○建设共同缔造网站:依托“沈阳新社区”政务服务平台,建立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屯)四级幸福沈阳共同缔造互联网平台,促进政民沟通,解决民生诉求,拓展群众参与渠道。
沈阳晚报、沈阳网高级记者白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