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每学科教材不得超过两种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首席记者兰晓玉报道 沈阳市中小学每学科教材版本的选用数量,最多不得超过两种。学校要按课时计划开齐课程,按要求使用教材,严禁闲置不用。
日前,沈阳市出台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管理办法,要求义务教育教辅材料选用实行“一科一辅”制,按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按照省确定的学科和使用年级,从本省教辅材料评议公告中,每学段每学科每版本教科书选择一套教辅材料推荐给本市学校供学生选用;普通高中教辅材料不做统一选用,推荐省教辅材料评议公告中所有高中阶段的学科和版本,供学生选用。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用书按照《辽宁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用书目录》规定范围,由各学校根据教学计划需要据实选用。教材教辅材料编写人员和被评议的教材教辅材料出版发行人员不得参加选用工作。
教材教辅材料版本选定使用后,应当保持稳定。小学、初中、高中每一学科教材教辅材料版本一经选定使用后,在学段周期内,不得中途更换,如需更换,应从起始年级开始,由学校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由沈阳市教育局委托教科研部门等专业机构征求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意见并进行评估。
教材教辅材料选用结果应该报沈阳市教育局,公示期不少于7日,对异议进行核查处理。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备案。
办法中明确规定,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推销和搭售教辅材料。学生自愿购买选用委员会选用推荐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可以统一代购(仅限购一套),做好服务,但不得从中牟利。其他类教辅材料学校不提供代购服务。教辅材料收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定价政策,据实收费。
在教材教辅选用征订使用工作中出现以下情形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主管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并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分。
1.违规干预教材教辅材料选用过程和结果的;2.选用委员会成员、学科组成员违反工作纪律的;3.选用本办法第二条规定以外的教材及教辅材料的;4.对《教育部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辽宁省中小学地方课程教学用书目录》、《辽宁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删减后供选用委员会及学科组选用的;
5.免费教科书采购过程中,违反规定超出范围,虚报人数和提高标准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6.私自存留免费教科书,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的;
7.违反规定宣传、推荐、推销目录外教材和教辅材料的;
8.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 9.违反国家及省市有关教材教辅材料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