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医学类研究生招考科目有调整
15.09.2015 11:39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9月14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教育部网站获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及中医(以下简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将实施招生改革,推进分类考试,实现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与医学学术学位分类考试。2016年首先实施招生单位自主划定初试成绩要求等相关改革措施,从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起,全面实施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
按照部署,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和医学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业务课考试科目分别设置。临床医学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环节设“临床医学综合能力”(分中、西医两类)科目,着重考查临床医学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满分300分。口腔医学专业学位既可选用统一命题的“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也可由招生单位自主命题。
本文来源: 辽宁频道
15.09.2015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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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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