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局举办食品安全条例培训

02.03.2017  19:09

为宣传贯彻即将实施的《辽宁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2月22日,丹东市局邀请省局法制处王荀老师对《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局机关全体执法人员和各县(市)区食品监管人员共计300余人参加了培训。

条例》是依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制定的,重在加强“三小”,即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摊贩监管的一部地方性法规,填补了对“三小”执法监管的空白,培训中王荀老师对《条例》进行了逐条解读,并与《食品安全法》进行了逐条对接,特别是涉及到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实行许可制度管理,食品摊贩实行登记备案制度管理进行了着重阐述。食品安全是重大民生问题,通过全面、系统的学习,既增强了全体执法人员对《条例》的理解、认识,也明确了《条例》实施具体的监管标准、执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