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气象法》贯彻实施工作获市人大赞誉

13.07.2015  15:47
    7月9日,丹东市人大农经委主任徐涛带领人大农委有关负责人一行8人到丹东市气象局调研《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的贯彻实施情况。
        调研组一行先后实地查看了丹东市浪头国家基本观测站和东港市国家基本气象站,听取了丹东市气象局王作东局长的工作汇报,并和相关法规处、执法大队负责人进行座谈,详细了解了《气象法》等法律法规在丹东市的贯彻执行情况。 人大的各位领导对气象部门在法制宣传和执法、结合工作实际为三农服务、合理开发气候资源等方面开展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好评。
    市人大主任徐涛指出:丹东市气象局在上级气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以及中国气象局的规章和条例,为我们丹东市社会发展、人民生产生活,农业生产,渔业生产,国防事业做出了巨大贡献。虽然丹东市气象局在实施《气象法》执法过程中有些波折,但依旧取得了可喜的成效,应当给予赞誉。一路看来,我们认为丹东市气象局在学法懂法,依法办事,严格执法等方面把握很准,理解很准。用法律规范指导工作,服务于老百姓,这就是社会需要。现在群众很关注气象,已经成为习惯。我市的气象工作在社会上得到广泛的肯定与好评,老百姓都很认可,市人大会把群众的呼声向政府反馈。为保证气象法律法规的畅通无阻,地方人大有权利有义务做好工作,需要人大做工作的,地方人大将大力支持。
    几位领导在座谈会中建议:第一,要切切实实的把气象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促进我市的农业生产。第二,面临气象探测环境被破坏的严峻形势,不但应该向社会宣传气象法律法规,还要向政府各部门领导宣传,协调,在规划时多沟通、衔接,确实保证气象探测环境不受破坏。第三,在雷电灾害防护执法中,应跟市建委积极沟通,确保建筑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使气象法律法规能有效实施。第四,在执法过程中要强化执法力度,不妨抓住典型性案例集中宣传,使相关部门了解违反气象法律的后果和所承担的责任,要有违法的教训,减少违法成本,使今后的执法工作更加顺畅。
    同时人大对我市未来《气象法》的贯彻实施工作提出三个“始终不渝”的希望:一是要始终不渝的宣传贯彻《气象法》,要持续的抓,坚定不移的抓,不打折扣的抓。二是要始终不渝的摆正位置,坚持为农业生产服务,提高气象服务质量,积极为“三农”保驾护航。三是要始终不渝的严格执法,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违法的人心服口服,增强气象法律法规的权威性、强制性。特别实在执法过程中出现困难的不好处理的问题来找人大,地方人大将会保障《气象法》等气象法律法规在丹东地区顺利实施。
    王作东局长表示,市人大对我们工作很高的评价与支持令人欢喜鼓舞,我们将严格要求,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在依法行政方面全力贯彻落实人大的要求,做出我们自己的贡献。(作者:刘延峰 责任编辑:中国气象报驻辽宁记者站 宋宇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