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者半夜遇袭原村主任成被告

16.06.2015  10:32

夜色下,52岁的赵纯胜在自家楼下,遭到3名蒙面男子偷袭。甩棍、砖头接连落在他的头部和身上,赵纯胜很快倒在血泊中失去了意识……

死里逃生后,赵纯胜怀疑这一切都与自己多次向区纪委举报村里的一些问题有关。

昨日,涉案的4名被告到庭受审,其中包括曾担任该村村主任的王某某。

面对检察机关涉嫌故意伤害罪的指控,其他3名被告表示没有异议,而村主任王某某辩称,没有授意过他人“教训”赵纯胜,“与我无关”。

走到自家楼下被甩棍砖头打倒

2014年8月5日晚10时许,赵纯胜与朋友聚会后,开车返回自己位于沈阳市大东区北大营东路的租住房。还没走到开放式楼梯,就发现从附近平房处蹿出三个黑影。

还没等赵纯胜缓过神,蒙面人手中的砖头和甩棍就朝着他的头袭来,之后血肉模糊的赵纯胜失去了意识,3个行凶者消失在夜幕中。

邻居听到赵纯胜的呼救声报了警,还通知了赵纯胜的妻子。“已经成血人了,我当时都吓晕了!”赵纯胜的妻子回忆。

医生诊断,赵纯胜颅骨受伤,鼻骨骨折,肋下刀伤……经鉴定,赵纯胜为轻伤一级。他表示,自己右胸处的伤至今尚未痊愈,“还有一个大包”。

曾多次到纪委反映村里问题

据赵纯胜的邻居介绍,行凶的3人已经在作案地转悠几天了,“可能是有预谋的”。

赵纯胜回忆,在对方行凶时,他看到一个瘦高的男子戴着黑色口罩,有意隐藏身份。

赵纯胜是大东区前进街道榆林村的村民,其他村民介绍:“他乐于助人,在村里人缘挺好,也经常代表村民们说话。”

对于遇袭事件,赵纯胜分析,该村有一些问题被举报到大东区纪委,他是举报人之一,并多次到纪委反映过问题,“打人的人我都不认识,我怀疑是有人指使的,是报复行凶”。

村主任被告庭审翻供

案发后,沈阳警方立即展开了全面侦破工作,涉案的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先后落网。其中,曾在榆林村担任近15年村主任的王某某被取保候审。

昨日,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4名被告人到庭受审。受害人赵纯胜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索赔医疗费等共计5.8万余元。

检察机关指控,2014年7月25日,61岁的男子商某某在大东区前进街道办事处,偶遇赵纯胜辱骂村主任王某某、书记赵某某,商某某要教训赵纯胜,王某某表示同意。后男子林某、张某以及孙某某(另案处理)受商某某指使,在大东区北大营东路持甩棍、砖头殴打被害人赵纯胜,致其身体多处受伤。

庭审中,除了一些细节问题,被告商某某、林某、张某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谈起为何找人“教训”赵纯胜,商某某称:“看他骂人感觉气不公,想教训他一下。我没让他们(打人者)带工具,我也不在现场,没给报酬,连一根烟都没给。”

与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不同,曾任村主任的被告王某某当庭翻供称,他对商某某想“教训”赵纯胜一事从未表态,也没有授意其这么做。而对于事后王某某拿给商某某妻子的10万元钱,被告王某某辩称:“只是借给他的钱。”而被告商某某也表示,找人“教训”赵纯胜是他自己的意思,与王某某无关。

法庭调查结束后,公诉人对本案刑事部分定罪及量刑发表意见称,被告人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论罪,建议法庭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昨日,本案并未当庭宣判。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白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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