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委书记吴汉圣专题听取民族宗教工作

21.11.2014  15:00

      11月18日上午,营口市委书记吴汉圣、副书记李和忠等领导专题听取了市民委主任(宗教局局长)李玉清关于全市民族宗教工作情况汇报,对全市民族宗教工作给予了肯定,对做好今后民族宗教工作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一是 强化大局意识,勇于担当,忠实履行职责。民族宗教工作是社会建设工作的一部分,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同等重要、同等重视。要担当起社会建设的重要职能,忠实履行“三定”方案赋予的职责,做到履职到位、不缺位、不越位,要有敢担当、有作为的精神,既要积极化解民族宗教领域矛盾问题,引导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投身社会建设、服务社会,又要对涉及民族宗教的问题做到旗帜鲜明,牢牢把握维护稳定大局,把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 二是 强化服务意识,以人为本,办实事解难事。要转变观念,革除固有的、传统的思维方式,坚持以人为本,强化为民服务意识,讲究方式方法,加强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民族宗教工作的认知度和认知能力,协调社会各方力量,借事借力,形成民族宗教工作合力,切实解决民族宗教工作难题。 三是 强化法制意识,依法依规、公正文明执法。民族宗教问题在宪法中有明确规定,也有民族宗教工作方面法律法规,要熟知法律的权限和法律的规定,强化法律意识,用法制理念和法制思维解决民族宗教问题。要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统筹抓好各项制度的废、改、立、并工作,减少人为因素,依法依规管理民族宗教事务,增强公正文明执法透明度,提高民族宗教法制化建设水平。 四是 强化廉政意识,抓班子带队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要带头,以身作则,带好队伍,从严管理干部,加强教育,提高干部业务水平,打造一支勤于实践、善于思考、开拓创新、敢于担当的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全面提升民族宗教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