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细河区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06.03.2015  11:28

1月20日,按照《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社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阜政办发〔2015〕4号)要求,细河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联合开展了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集中整治工作。

针对这项工作,细河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明确了此次集中治理工作的范围、政策界限、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并专门成立了“吃空饷”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小组成员对此项工作进行全程组织、指导、推进和监督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统计上报“吃空饷”问题集中治理工作范围内人员信息情况公示表。各单位严格按照当前实际情况上报人数,每张表格必须有法人代表签字及单位公章以明确责任,局属单位由主管局汇总、局领导签字后上报。并要求各部门在集中治理工作中不得隐瞒不报、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果发现存在虚报、漏报、“零”填报的单位,经核查发现情况不实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人员,要从严追究相应责任,并视情节予以通报。追究人员责任由组织部门视情况进行组织处理或移交纪检监察、司法部门依法依纪处理。

“吃空饷”问题情况复杂,集中治理工作政策性强、时间紧、任务重。细河区在治理过程中,准确把握和落实有关政策,加强政策的宣传和引导,目前已经完成信息的汇总,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完毕。(胡云梅)